2008年9月24日至25日在北京舉行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經貿部長第七次會議。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工業和貿易部副部長馬梅特別科夫、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部長陳德銘、吉爾吉斯共和國貿易和經濟發展部副部長莫肯諾夫、俄羅斯聯邦經濟發展部副部長克列帕奇、塔吉克斯共和國貿易和經濟發展部部長博博佐達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對外經濟關係、投資和貿易部部長加尼耶夫出席會議。
上海合作組織秘書長努爾加利耶夫、實業家委員會執行秘書卡納夫斯基、銀行聯合體理事會代表杜特巴耶夫分別出席會議。
上海合作組織觀察員國代表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商業部長米爾卡塞米、印度駐華特派全權大使拉奧其、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駐華特派全權大使馬蘇德•汗、蒙古駐華大使館臨時代辦布音巴德拉赫和東道國客人國阿富汗商工部長法爾汗參加會議。
會議由中國商務部部長陳德銘主持。
2008年9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王岐山會見了各國代表團團長。
會議在友好、建設性和務實的氣氛中舉行,上海合作組織各成員國代表團就發展本組織框架內經貿合作的迫切問題廣泛交換了意見。
各國代表團團長指出,上海合作組織國家元首理事會會議、總理理事會會議、經貿部長會議期間所達成的各項協議正在積極落實之中。
各方同意將進一步推動解決上海合作組織區域經濟合作的重要問題,包括建立增加對本組織各成員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投入的機制、加大研究和實施互利多邊項目力度,採取補充措施加強專業工作組和經貿部門高官委員會的工作,並加強上述機構與上海合作組織實業家委員會和銀行聯合體的工作協調等。
各方歡迎上海合作組織觀察員國及周邊國家參加上海合作組織經貿部長會議的工作。
各方認為根據觀察員國及周邊國家的興趣吸引其代表進一步參與上海合作組織經貿部長會議和上海合作組織實業家委員會及銀聯體的活動具有可行性。
各代表團團長聽取了哈薩克斯坦關於2008年10月30日在阿斯塔納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準備工作的信息通報,審議並通過了重新修訂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落實措施計劃》草案。
商定將積極實施《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落實措施,優先重點落實交通、電信、現代技術、農業、能源等領域合作項目,為各方參與發展區域經濟和投資合作創造良好條件。 會議決定2009年在吉爾吉斯共和國舉行下一次經貿部長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