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國慶節期間
和今年秋冬季漁業安全生産管理工作的通知
農辦漁[2008]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漁業主管廳(局),各海區漁政局:
當前海洋伏季休漁期結束,各地已經進入秋冬漁業生産旺季,同時也進入了漁業船舶水上事故和涉外事件多發期。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做好國慶節期間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08]18號)精神,為有效遏制和減少漁業船舶水上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及涉外事件發生,確保漁業安全生産形勢平穩,現就加強國慶節期間和今年秋冬季漁業安全生産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國慶節期間和秋冬季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領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要精心組織,週密部署,落實各級漁業安全生産責任制。要認真總結今年以來各地抗禦颱風等自然災害取得的經驗,結合安全生産百日督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針對薄弱環節和重點部位,研究制定嚴密的防範措施,特別是重點加強國慶長假前後對漁業船舶非法載客的整治力度,防止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漁民群眾度過一個平安、祥和的節日。
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漁船安全適航。各地區、各單位要針對秋冬季漁業生産船舶集中、易發生事故的特點,繼續深入做好漁業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檢查人員要深入漁區、漁港碼頭和漁船集中停泊點,對漁船持有有效“船舶檢驗證、船舶登記證、捕撈許可證”情況,漁船編隊生産制度落實情況,船員配備和適任情況,進出港簽證申請情況,船舶通訊、救生、消防、信號設備等配備和運行情況,漁港安全基礎設施、通信岸臺系統配備及運行情況,漁民安全生産教育培訓、船員持證上崗等進行全面檢查。重點加強對生産作業危險較大、船員人數較多漁船以及老舊漁船的監督檢查,及時治理、整改存在隱患,確保漁業船舶安全航行作業設備齊全、完好,運轉正常,務必做到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要加強漁業行政執法船舶在商船習慣航線附近的巡航監管力度,及時提醒漁民避開商船習慣航線錨泊或作業。
三、強化宣傳教育,切實增強漁民海上安全生産意識。
各地區、各單位要堅持開展漁業安全生産宣傳教育工作,結合今年漁業水上重大事故多發的嚴峻形勢,切實教育出海作業漁民把握生産季節海上作業規律,遵守海上作業規範,提高安全生産和防範涉外事件意識,隨時做好遇險自救互救措施準備。特別要針對漁船與商船碰撞事故和風災事故高發的現狀,進一步強化漁民海上安全航行技能培訓和應急操作訓練,有效提高漁民遵守航行作業規則的自覺性和技能水平。同時,及時通過漁業安全通訊網提醒海上航行漁船認真履行船員值班了望職責,正確使用號燈號型,督促漁民按時收聽氣象預報預警,注意觀察和掌握海上天氣變化,遇有颱風、風暴潮、低溫、大霧、海冰等災害性天氣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四、貫徹應急預案,及時處置漁業突發事件。各地區、各單位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對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本級漁業應急預案,保證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執行到位。確保漁業安全通信網暢通運行,信息及時準確、有效傳遞。及時掌握和跟蹤漁業相關自然災害、生産安全事故等突發事件信息,做好災害、事故預防、預警和處置工作。根據專業氣象臺站預報預警信息,及早部署落實防災措施,適時啟動本級漁業應急預案。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漁政漁港監督機構要積極組織漁業突發事件海域附近的漁船和所轄漁業行政執法船舶,及時參與救助工作。要充分發揮漁船編隊生産組織作用,及時應對突發事件,開展漁船遇險自救互救。
五、加大監管力度,減少漁業涉外事件發生。做好涉外漁業管理工作關係到漁民生命財産安全和漁業的健康發展,關係到維護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全局。各地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落實涉外漁業管理工作責任制。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漁政執法機構要繼續與有關部門配合,做好各項雙邊漁業協定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嚴禁越界捕撈。禁止我國未經批准和無許可證的漁船進入周邊國家管轄水域作業。指導和規範我漁船嚴格按照規定條件入漁,避免無謂的技術性違規事件。充分發揮有關聯合監管機制的作用,維護正常漁業秩序,保證各項漁業合作協定和有關協議的順利實施。著重做好南沙海域、西沙海域、邊境水域、朝韓交界海域、朝鮮以東海域及其他重點水域的涉外漁業監督管理工作,強化專屬經濟區漁政巡航執法工作,加大對漁業涉外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以防止和減少發生涉外事件。繼續加強對北太平洋魷釣漁船的監管,嚴厲查處我漁船使用大型流網捕魚行為。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