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人民政府發佈第132號令正式公佈《廈門市測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産管理部門是該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辦法》將基礎測繪納入該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及財政預算,明確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基礎測繪項目,基礎測繪成果按具體規定更新。《辦法》要求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平臺的建設,及時採集與更新全市1:500、1:1000、1:5000基礎地理信息數據,製作和提供全市統一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
《辦法》對規劃、地籍測繪工作作出明確規定,就房産測繪工作建立了相應的處理機制。《辦法》強調,房屋權利申請人、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應當委託房産測繪單位進行房産測繪。用於房屋權屬登記的房産測繪成果,經最終驗收合格後,應當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房産測繪單位應當對提交審核的房産測繪成果材料的真實性以及測算數據的準確性負責。當事人對房産測繪成果有異議的,可以委託國家認定的房産測繪成果鑒定機構或者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專家組鑒定。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房産測繪施測單位的資格、測繪成果的適用性、界址點準確性、面積測算依據與方法進行審核。
《辦法》還對地圖市場監管、測繪業務活動、測繪成果匯交、基礎測繪成果使用、測量標誌管理以及測繪違法、違規處理等方面做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