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
關於開展2008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司法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黨委宣傳部、司法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普法辦公室:
今年的"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即將來臨。近幾年來,全國各地、各部門和行業以"12·4"為平臺,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籌劃,集中力量,組織開展了一系列規模大、範圍廣、內容全面、形式新穎的宣傳活動,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12·4"正逐漸成為開展法制宣傳,弘揚法治精神,營造法治氛圍的重要載體和舞臺。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又正逢我國改革開放30週年,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為契機,大力宣傳憲法和法律,弘揚法治精神,對於全面落實"五五"普法規劃,深入推進法制宣傳教育,更好地服務科學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現就做好2008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及指導思想
2008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的主題是:"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
今年"12·4"活動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密結合紀念改革開放30週年,圍繞今年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落實"五五"普法規劃,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著力弘揚法治精神,培養公民意識,為科學發展、社會和諧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時間安排
從11月中旬開始到12月中旬結束。
三、宣傳重點
要結合紀念改革開放30週年,大力宣傳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巨大成就、成功經驗和前進方向,宣傳我國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舉措和成就,宣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舉措和成就,宣傳我國在立法、行政執法、司法和法律監督等方面的重大發展,宣傳我國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發展。
要結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在廣大幹部群眾中傳播法律知識、培養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觀念、權利義務相一致觀念、公平正義觀念,牢固樹立並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要結合貫徹落實"五五"普法規劃,將憲法學習宣傳作為宣傳重點,積極開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宣傳,積極開展民生問題和社會穩定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積極開展國家基本法律、重點和熱點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服務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四、活動形式
要切實運用好傳統的法制宣傳手段和形式,進一步豐富座談會、論壇、講座、徵文、演講、法制展覽、知識競賽、廣場活動等宣傳形式,繼續用好宣傳欄、流動宣傳車、宣傳冊(頁)、宣傳紀念品等手段;要充分發揮大眾傳媒的職能作用,繼續與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強溝通協作,開闢法制宣傳專欄、專版、專題,製作播出高質量的法制宣傳新聞、法制節(劇)目;要努力創新法制宣傳教育方式方法,拓展法制宣傳公益廣告、移動電視法制宣傳、手機信息法制宣傳等宣傳手段和渠道;要積極籌劃組織法制文藝創作演出,把法制教育與群眾性文化活動緊密結合起來。
五、工作要求
把握正確方向。要堅持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關於法治建設的要求為重點,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堅持團結穩定鼓勁、積極正面的宣傳態度,自覺抵制西方政治法律制度、法治觀念的不良影響和侵蝕,自覺抵制各種"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殘余的消極影響。
弘揚法治精神。要以傳播法律知識為基礎,更加注重思想教育,將宣傳教育重點放在培養群眾法律意識上,通過"12·4"宣傳活動引導群眾深刻理解依法治國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引導群眾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
堅持服務群眾。要堅持在服務群眾中教育群眾的原則,繼續通過法律諮詢、贈送法律服務卡、法制宣傳志願者活動等,幫助廣大群眾解決身邊的法律問題。要引導群眾參與法治實踐,依法開展生産生活和維護合法權益。要把"法律六進"活動落實到基層,以"12·4"為契機,促進"法律六進"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六、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圍繞"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的主題,精心組織,認真部署實施。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和特點,制定出本地區、本部門的宣傳活動方案,組織專門力量,認真抓好落實。要注重面向基層、面向群眾、面向社會,組織好集中宣傳活動。要注重實際效果,切實加強指導、檢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要積極動員各方面力量,充分運用各種社會資源,形成宣傳合力,營造濃厚社會氛圍。
各地、各部門開展本次活動的方案及進展情況要及時報全國普法辦公室。
二00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