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福建省新聞出版業加快改革發展步伐,引導全國新聞出版行業以福建為基地加大對臺交流合作,經充分協商,18日,新聞出版總署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州簽署《共同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新聞出版業建設合作協議》。省長黃小晶和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共同簽署合作協議。
雙方在《協議》中達成十項共識,新聞出版總署將加大對海峽西岸經濟區新聞出版業建設的政策扶持、産業指導和資金支持力度,按照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管辦分離的原則,共同推進福建省新聞出版管理體制改革,鼓勵福建省在對臺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試,對福建業已開展的各項工作給予以下具體政策扶持:
一是支持福建省成立海峽書局,以版權合作方式與台灣業界合作出版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期刊,支持其吸收台灣資金入股成立海峽書局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全國連鎖經營業務和總發行業務。
二是支持臺商來閩開辦印刷和可錄類光盤複製企業,將海峽西岸印刷産業帶列入總署印刷業“十一五”發展規劃,支持福建省新聞出版局對在閩印刷、複製的台灣出版物從簡從快辦理相關手續。
三是支持福建省版權局按照作品自願登記辦法新規定,開展在閩的臺、港、澳作品登記工作,支持廈門、泉州、福州、莆田等地發展版權産業,優先推薦德化、廈門作為世界知識産權組織版權産業調研試點基地。鼓勵海峽兩岸開展動漫網絡遊戲作品貿易並加強製作、發行領域的合作。
四是鼓勵全國新聞出版行業利用福建地緣優勢開展對臺産業合作;支持福建省優先承辦國家涉臺新聞出版交易活動和建設項目,建立特色出版産業基地和産業集群。
五是在國家出版基金、動漫産業發展等專項資金的使用中,對福建出版單位的對臺出版項目、對臺出版交流合作活動給予適當支持。
六是將海峽兩岸圖書交易會列為總署重點對臺交流項目,組織更多國內外出版企業積極參與,提高展會質量,提升對臺影響力。
七是支持福建省建設海峽兩岸“印刷人才培訓基地”和“印刷人才實習基地”,支持漳州吉馬印刷職業技術學院與北京印刷學院聯合培養高層次印刷人才,向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面向台灣招收學生。
為確保以上政策措施落到實處,雙方將聯合組建領導小組,建立聯絡員制度、重大信息和情況通報制度,定期磋商和協調海峽西岸經濟區新聞出版業建設及對臺出版交流合作工作。
此次合作協議的簽訂,充分體現了新聞出版總署對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大力支持、對發展福建新聞出版業的極大關心和署省之間密切的合作關係,有利於進一步發揮福建對臺優勢,拓展兩岸新聞出版業合作空間,把福建打造成兩岸新聞出版業交流合作的前沿平臺。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新聞出版業發展,在新聞出版總署的積極支持下,福建新聞出版業持續、健康發展,閩臺兩岸在版權貿易、圖書交易、産業對接、人員交流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福建新聞出版界將以此次署省合作協議為契機,按照“四求先行”的要求,推進新聞出版業又好又快發展,為海峽西岸經濟區文化強省建設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