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辦公廳日前發佈通知,為了提高地質公園建設質量和管理水平,促進地質公園健康持續發展,更好地保護我國的地質遺跡資源,國土資源部決定建立國家地質公園督察員隊伍。根據各地的推薦情況,經審查,決定在全國31個省(區、市)首批聘任國家地質公園督察員90名。
國家地質公園督察員受國土資源部委託開展全國範圍內地質公園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檢查分為日常督察和專項督察。日常督察為督察員在日常工作過程中對地質公園進行的監督檢查,需提前向國土資源部請示,批准後方可進行。專項督察是受國土資源部指派,在特定時間對特定對象進行的監督檢查。
據了解,受聘的國家地質公園督察員由國土資源部統一頒發《國家地質公園督察員》證書,有效期2年。國家地質公園督察員可以連續聘任,但不得超過2屆。(記者 王 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