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財政努力推進科學規範管理的制度化建設,努力從五個方面不斷完善和推進政府採購管理。
一、省財政相繼出臺了《省級政府採購實施細則》、《省級政府採購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省級政府採購供應商資格審批辦法》、《省級政府採購目錄》、《省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等規範性文件,青海省政府採購工作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
二、進一步加大政府採購的規模力度。一是把政府採購項目納入到了部門預算管理,進一步規範了預算資金使用行為。二是把採購範圍由貨物類擴大到工程類和服務類。在公務開支中,增加了省級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保險招標、公務用車定點採購、會議定點飯店公開招標等範圍;在財政專項資金使用上,把牲畜免疫疫苗、太陽能綜合利用、藏毯扶貧項目、農村牧區遠程電化教育、中小學義務教育課桌凳、三江源網圍欄、免費教科書項目、自然災害救濟糧和救災物資等直接關係百姓民生的專項也納入了政府採購範圍,使年度政府採購規模達到近12億元,資金節約率在7.8%。
三、進一步完善政府採購資金直接支付機制。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國庫單一帳戶系統進行網上支付規程,將政府採購資金的撥付直接延伸到了使用環節,並與實物管理緊密銜接,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四、進一步完善了政府採購的監督制約機制。
五、進一步探索創新政府採購模式。首先,充分調研,積極穩妥地開展協議供貨制度;其次,大膽研究推行上下聯動、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分級管理的採購模式,在西寧地區的省、市、區(縣)各級政府採購機構實行“區域聯動”採購新模式,大幅降低了採購成本,節約了人力、物力、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