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審計工作,11月25日,審計署在成都召開了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審計審前調查與計劃管理工作協調會,了解各單位審前調查情況、跟蹤審計工作方案及明年審計計劃制訂情況,聽取各單位對開展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來自全國23個省市的審計廳(局)及審計署駐成都、西安和蘭州特派辦的代表參加了會議。
與會各單位圍繞審計署關於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審計工作的意見,結合自身實際,對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審計第一階段的審計方案草案進行了認真討論。會議提出,在下一階段的審計工作中,要重點關注各地災後重建實施規劃的編制,重建資金來源、募集、分配和管理情況,災後重建投資管理體制和項目管理辦法,以及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審計整改情況等。亟需關注的災後重建重點項目包括:農村、城市居民房屋、重要交通幹線、學校和醫療衛生機構的恢復重建情況;各地水、電、氣的保障、恢復和重建情況;環保措施恢復和環保設施重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