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11月26日宣佈,即日起推出6項戶籍管理辦事程序提速或簡化措施,其中北京市居民申領、補領身份證10個工作日即可辦妥,補辦戶口簿只要手續齊全立即就辦。
辦身份證3個月縮短到10個工作日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在確保證件質量的基礎上,不斷優化證件受理、製作、返還流程,將第二代身份證制證週期由最初的3個月,縮短為10個工作日,速度達到全國一流。從即日開始,群眾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後,城八區10個工作日、其他區縣12個工作日即可領到證件。
嬰幼兒隨父落戶派出所可批
對2003年8月7日以後出生、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政策、未隨母親在外省市登記常住戶口的嬰幼兒,申請隨親生父親在京入戶的,可由父母持居民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醫療機構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北京市生育服務證,直接到其親生父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戶政大廳辦理出生登記。過去辦理此項業務,申請人需回家等待,派出所上報分局核準才能落戶,改革後審批權下放到派出所,符合條件的當時即可落戶。
簡化國外或港澳臺出生子女申報戶口手續
對親生父親為北京市戶口、在國外或港澳臺出生、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政策且不具有外國國籍及港澳臺身份的子女要求隨父入戶的,可由父母持居民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北京市生育服務證,子女的出生證明原件、複印件及翻譯機構出具的翻譯件,我駐外使領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等有效入境證件,直接到其親生父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戶政大廳辦理出生登記。
戶口簿丟失手續齊全即時可補
凡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公民丟失居民戶口簿後,補領時間從原來報案後3個月縮短至手續齊全立即就辦。即群眾丟失居民戶口簿申請補辦時,由戶主或由戶主委託戶內成員,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戶政大廳辦理報失登記,即可領取補辦的居民戶口簿。
投靠父母進京審批減為35個工作日
凡不滿18周歲未成年人的親生父親或母親為北京市戶口,要求投靠父親或母親進京落戶的,只要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政策,由原來必須報市公安局人口處審批,改為公安分(縣)局審批即可辦理入戶(超生和非婚生除外)。審批時間由原來的50個工作日,減少為35個工作日。
夫妻進京落戶審批縮短15個工作日
凡符合公安機關辦理的夫妻投靠進京落戶條件,雙方屬初婚且隨遷未成年子女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戶口在外省市的一方投靠戶口在北京一方落戶的,由分(縣)局審批即可辦理入戶。審批時間由原來的50個工作日,減少為3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