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12月12日出臺相關意見,鼓勵各地通過採取擴大內需拉動、擴大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範圍、適時適度調整社保費率等措施,千方百計穩定和促進就業,幫助企業減壓穩員。
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江蘇省部分企業特別是外貿出口和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生産經營困難,企業用工需求普遍下降,現有崗位出現非正常流失現象,人力資源市場求職人數和城鎮登記失業人數均有所增加。為此,《意見》明確:充分發揮擴大內需拉動就業的積極效應。各地在安排政府投資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要把增加就業崗位和優化配置人力資源作為一項基本要求統籌兼顧。通過資金支持、金融信貸、社會服務等扶持政策,保護和支持勞動密集型産業發展,努力擴大就業容量。
鼓勵和幫助各類企業穩定現有崗位。大中型企業要帶頭承擔社會責任,千方百計克服困難,努力做到不裁員或少裁員。採取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等措施,幫助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穩定就業崗位。
適當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失業保險基金積累多且備付能力強的地區在報經省政府批准後,增加失業保險基金在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等就業扶持補貼資金方面的支出。對連續5年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在經濟困難時期不裁員,積極組織職工集中開展技能培訓的企業,也可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依據《企業破産法》實施重整企業的無生活保障職工,各地可發放一定數額的生活補助費,重整後的企業必須優先錄用原企業職工。
適時適度調整社保費率。對失業保險結余規模較大的市,經省政府批准,允許在1至2年期限內將失業保險費率一次性從3%降到2%。允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結余規模較大的統籌地區,按相關規定採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適當降低繳費費率,以減輕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繳費負擔。
鼓勵各類用人單位多招聘高校畢業生。江蘇省將進一步落實企業的用人自主權, 下轉A3版
上接A1版 取消用人審批制度和落戶限制性規定。鼓勵高校畢業生赴基層就業,有空編的基層教育、衛生等單位要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2009年起在全省實施“一村一社區一名大學生工程”,全面落實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各項扶持補貼政策。
個人新發放的創業小額貸款額度上限提高到10萬元。支持和幫助更多的城鄉勞動者創業,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礙創業的各種行業性、地區性、經營性壁壘,對城鄉各類創業主體做到政策上一視同仁。逐步增加小額貸款擔保資金,將個人新發放的小額貸款額度上限提高到5萬元,規模較大的可提高到10萬元;個人申請小額貸款並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從事非微利項目的給予50%的貼息。不斷優化創業服務,禁止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干預創業企業的正常經營,嚴格制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亂培訓。
另外,江蘇省還將加大對零就業家庭等困難人員的就業幫扶力度,通過建立健全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長效機制,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有一人實現穩定就業。同時完善失業登記制度,將已在用工地穩定就業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農民工納入失業登記。(李峰 黃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