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辦海峽兩岸全面直接通郵業務的公告
根據《海峽兩岸郵政協議》的安排,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起,全面開辦兩岸郵政業務和郵政匯兌業務。具體如下:
一、業務開辦範圍
(一)航空和水陸路函件
平常和掛號信函、明信片、航空郵簡、印刷品、盲人讀物、小包。
(二)航空和水陸路包裹
(三)特快專遞
(四)郵政匯兌
二、業務資費
(一)函件業務資費不變。
(二)包裹業務資費
寄往台灣地區包裹郵件資費表
單位:人民幣元
(三)特快專遞郵件資費
寄往台灣地區特快專遞郵件資費表
單位:人民幣元
三、禁限寄規定
寄往台灣地區的禁限寄規定,請諮詢營業窗口。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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