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國重點地方病防治規劃(2004-2010年)》
中期執行情況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廳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
根據《〈全國重點地方病防治規劃(2004-2010年)〉(國辦發〔2004〕75號)》(以下簡稱《規劃》)的要求,為了解各地執行《規劃》的進展情況,總結經驗,查找問題,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各地落實《規劃》目標的進程,2007年7月-9月,衛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組織開展了對《規劃》執行情況的中期評估,評估情況已上報國務院。現將評估情況通報如下:
一、落實《規劃》目標的進展情況
(一)碘缺乏病。
《規劃》要求,到2005年,尚未實現消除碘缺乏病階段目標的7個省(區、市)要力爭達到基本消除階段目標,到2010年達到消除階段目標;已達到基本消除階段目標的7個省(區)要力爭達到消除階段目標;已達到消除階段目標的省(區、市)要進一步鞏固防治成果,保持防治工作的可持續發展。到2010年,各省(區、市)要全面達到消除碘缺乏病的階段目標,且95%以上的縣(市)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
評估顯示,2000年已實現消除碘缺乏病階段目標的17個省(區、市)的居民碘鹽合格率、8-10歲兒童甲狀腺腫大率和尿碘濃度三項主要指標,除個別省份的單項指標有下滑趨勢外,總體保持了消除標準,碘缺乏病防治成果得到鞏固。2000年基本實現消除階段目標的7個省(區、市),經國家評估組驗收,內蒙古、遼寧、福建、貴州、陜西、寧夏6個省(區)如期實現了消除階段目標,雲南省仍處於基本消除目標階段。2000年未實現消除階段目標的7個省(區、市),經國家級評估組驗收,重慶、四川、甘肅3個省(區)如期實現了基本消除的階段目標,西藏、青海、新疆、海南4個省(區)由於地處原鹽産區,非碘鹽沖銷嚴重,普及碘鹽難度極大,目前仍未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的階段目標。2006年以來,衛生部組織開展了對中西部海南、雲南、青海、新疆、西藏等10個省(區、市)99個碘缺乏病高危縣的重點調查,線索調查共搜索出5053例疑似克汀病例,經對部分病例核實診斷,現已在新疆、寧夏等5個省(區)確診新發克汀病人326例,病例多呈散發分佈,局部有聚集性。發生新發克汀病,表明當地已有相當數量的兒童出現了智力低下,是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
綜上情況,我國雖總體保持了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的階段目標,但是,各省(區、市)要到2010年全面達到消除碘缺乏病的階段目標,且95%以上的縣(市)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任務十分艱巨。
(二)地方性氟中毒。
1.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
《規劃》要求,到2010年,全國70%的病區村要完成改水工程,且運轉狀態保持良好。
我國現已查明的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區涉及28個省份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1181個縣、5636個鄉、107563個村,病區人口約9200萬人。截至2006年,全國已完成62395個病區村的改水工程,改水率為58%,正常使用率為73%,實際受益人口約4950萬人。其中,有18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改水率已達到70%以上;山西、黑龍江、安徽、河南、內蒙古、四川6個省(區)的病區村改水率不足50%;部分已改水工程的水質仍不達標。衛生部門于2005-2006年對以往相關部門建設的31577個改水工程的運轉情況和水氟含量進行了檢測,結果顯示,改水工程的正常運轉率為77%;按照水氟含量限值1.0mg/L的標準,超標的工程比例為33%,以河北、吉林、江蘇、陜西、山西和天津等地情況最為嚴重。
2.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
《規劃》要求,到2010年,病區要完成75%的改爐改灶任務。全國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區涉及13個省(區、市)、199個縣、1354個鄉、34872個村,病區人口約3320萬人,病區未改爐改灶的家庭有570萬戶,按照《規劃》目標,全國需要改爐改灶約428萬戶。2004-2007年,通過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按每戶補助200元的標準安排了182萬戶的改爐改灶任務。其中,陜西、山西、遼寧、北京4個省(市)已率先實現了改爐改灶的相關目標;貴州、湖南、雲南3個省(區)離完成相關目標的任務數還相差一半。到2010年,全國還有近250萬戶的改爐改灶任務,其中,貴州省有近164萬戶,佔全國任務總量的65.6%。
(三)地方性砷中毒。
1.飲水型地方性砷中毒。
《規劃》要求,到2005年,完成全國地方性砷中毒病區的分佈調查;2010年完成所有飲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區村的改水,改水工程保持良好運行狀態,水質符合飲水安全標準。
截至2006年,全國已查明的飲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區涉及8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38個縣、62個鄉、454個村,病區人口約33.4萬人。現已完成357個病區村的改水工程,改水率為78.6%,正常使用率為93.8%,受益人口約30.8萬人;生活飲用水砷含量超標的高砷區主要分佈在11個省(區、市)和新疆建生産設兵團的95個縣、192個鄉、1522個村,受威脅人口約68萬人。現已完成改水工程358個村,改水率為23.5%,正常使用率為71.8%,受益人口約34.2萬人。衛生部門于2005-2006年對以往相關部門建設的1829個降砷改水工程運轉情況和水砷含量進行了檢測,結果顯示,改水工程正常運轉率為82.2%,改水工程水砷含量達標率為79.8%。
2.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
《規劃》要求,到2010年,所有生活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區居民戶要完成改爐改灶,爐灶的正確使用率達到95%以上。
迄今為止,我國僅在貴州、陜西2省發現有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流行,病區涉及13個縣的133個鄉、1671個村、病區人口約132萬人,共339045戶。截至2006年,砷中毒病區已完成改爐改灶338832戶,改爐改灶率為99.9%,正常使用率為92%,實際受益人口約121萬人。
(四)大骨節病。
全國大骨節病病區涉及14個省(區、市)的358個縣、2309個鄉、15936個村,病區人口約1846萬人。評估顯示,各地根據大骨節病病區的病情活躍情況,結合退耕還林(草)、扶貧開發項目和新農村建設項目等,在病區實施換糧、異地搬遷和補硒等綜合防制措施,全國98%以上的重病區村已達到兒童大骨節病X線檢出率降至20%以下的控制標準;大骨節病X線檢出率高於20%控制標準的病區村,集中分佈在西藏自治區的190個村和青海省的10個村,佔病區村總數的1.3%。
二、取得的主要經驗
(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為實現《規劃》目標提供了組織保證。
各省(區、市)黨委、政府十分重視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切實把防治地方病作為保護人民健康、促進社會和諧、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大事來抓,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作為落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按照《規劃》要求,有29個省(區、市)制定並下發了本省(區、市)的重點地方病防治規劃,其中有21個省(區、市)以省政府文件形式下發。在《規劃》執行過程中,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根據防治工作需要,適時召開多部門的聯席工作會議,協調解決防治工作中的難點問題。一些防治任務較重的省(區、市)還將防治工作納入政府的年度公共衛生目標管理,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充分體現了各級政府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仍十分重視和支持衛生事業的協調發展。
(二)加大政府投入,為實現《規劃》目標提供經費保障。
為加強重點地方病的防治工作,促進《規劃》目標的實現,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了對重點地方病的防治經費投入。2004-2007年,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項目的地方病防治專項資金5.9億元,有關省(區、市)配套投入防治經費約2.03億元,有力地促進了重點地方病的防治工作進程;部分大骨節病、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病區的地方人民政府,積極開展退耕還林(草)、沼氣池建設、移民搬遷、重症病人救助等項目,充分發揮項目資金的綜合效益;部分省(區、市)還通過外援項目、社會捐助、民間集資等方式,廣泛籌集地方病的防治資金。此外,為全面落實食鹽加碘綜合防治措施,2007年中央財政撥付新疆、甘肅、西藏、青海、四川、重慶、海南7個省(區、市)補助資金1.13億元,專項用於碘鹽産、供、銷體系建設和農牧民碘鹽價格補貼,促進7省(區、市)儘快達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標。
(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有效落實《規劃》目標的各項措施。
在消除碘缺乏病工作中,發展改革、鹽業、工商、質檢等部門在碘鹽生産、供應、質量監督和市場監管等方面通力配合,努力提高碘鹽覆蓋率和居民戶合格碘鹽食用率。在飲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防治工作中,衛生部門大力開展高氟、高砷水源篩查及病情監測;水利部門優先在病區安排改水工程。在西部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區、砷中毒病區,衛生、教育、農業等部門積極開展以健康教育為先導,以改良爐灶和沼氣池建設為重點的綜合防制措施。在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中,廣電部門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媒開展大眾傳播;教育、衛生部門充分利用學校、鄉鎮衛生院及社區平臺,向目標人群實施人際傳播;每年的“5·15”碘缺乏病日,衛生、發展改革、鹽業、教育、婦聯、工商、質檢等部門協同開展聲勢浩大的健康教育、宣傳活動,有效地提高了病區群眾的防病意識。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工作建議
(一)西部地區是實現《規劃》目標的重點和難點。
在執行《規劃》中期,我國還有8個省(區、市)未實現或僅基本實現消除碘缺乏病階段目標,其中有7個省(市)位於西部。按照《規劃》要求,全國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區尚有250萬戶的改爐改灶任務,其中164萬戶集中在貴州省。西部地區多為少數民族聚居的偏遠地區,貧困範圍廣、貧困人口多,地方病長期困擾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健康,成為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重要原因之一。西部地區地廣人稀、交通不便,服務半徑大,工作成本高,防治力量薄弱,防治措施難以落實,是目前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如不採取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到2010年,難以全面實現《規劃》目標。
(二)完善相關政策,進一步加大財政保障力度。
一是我國尚有8個省(區、市)未實現或僅基本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的階段目標,這些地區原鹽儲量大、産地分佈廣,群眾一方面受“買不起”或“買不到”碘鹽的困擾,另一方面因防病意識淡薄而普遍採挖和購買廉價非碘鹽,使得普及碘鹽工作十分艱難。在現階段,迫切需要實行特殊的碘鹽價格補貼政策。二是到2010年,全國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區尚需改爐改灶250萬戶。按目前每年安排改爐改灶50萬戶的進度,全國還有改爐改灶100萬戶的缺口。由於病區多為經濟社會發展滯後的貧困地區,群眾支付能力不足,加之物價上漲因素等,建議各級政府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同時充分動員社會力量,加快工作進度,儘快完成改爐改灶工作任務。
(三)進一步強化政府領導、部門監管、統籌兼顧、科學防治和分工合作的長效防控機制。
據衛生部門于2005-2006年對降氟、降砷改水工程的質量檢測結果,全國降氟、降砷改水工程的正常運轉率和改水工程水氟、水砷含量的達標率,較實現《規劃》目標,尚有一定差距。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既有我國特殊的自然地理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缺乏經濟有效的氟、砷水處理技術等方面原因,也有部門間溝通協調不夠,相關經費未落實,有關基礎工作薄弱,在工程規劃設計、竣工驗收和運轉環節缺少銜接和動態監管等原因。為確保如期完成國務院批准《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規劃》確定的各項建設任務,加強部門間工作的協調,目前,衛生部已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衛生學評價和水質衛生監測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對開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衛生學評價和水質衛生監測工作做出了具體安排,以保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成後水質達標和如期發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