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7日召開的河北省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工作會議上,省政府對妥善安置好交通收費徵稽人員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各級政府負總責,堅持“轉崗不下崗、待安置期間級別不變、合規合理的待遇不變”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管人誰安置”的原則,拓寬安置領域與渠道,確保人人有去向,保障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順利實施和社會穩定。
河北省政府要求,各級交通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把改革涉及的安置人員最大限度地充實到路政執法、超限治理、公路養護等領域,也可以充實到已運營或新建高速公路領域。各級政府也要結合機構改革,拿出一些編制,優先從待安置的交通收費徵稽人員中擇優錄用;也可參照吉林等省市做法,向公安交警等崗位安置,以減輕人員安置壓力。
對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和水上運輸管理費徵收人員,省政府要求各地由所屬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港航管理機構通過內部轉崗安置。
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管理人員的安置途徑是:正式在編人員,由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與當地編制部門協調,帶編轉崗到各設區市需要增人的高速公路收費站點,或充實到現有國省幹線和農村公路管養單位。各地新增的高速公路收費站點以及國省幹線公路和農村公路管養工作招收人員時,要優先從改革涉及人員中錄用,在人員未消化完之前,原則上不再招聘社會人員。合同用工人員,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願解除合同的,可以給予一定補償後解除合同;不願意解除合同的,也要妥善安置。(記者 馬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