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廈門市政府出臺《廈門市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保護範圍為廈門市所轄的行政區域,分三個階段開展建設工作。第一階段為2008—2010年,將逐步建立健全廈門市各級文化遺産名錄和傳承人體系,建立健全文化遺産、文化生態保護法規體系,初步建立一套切實可行的文化生態保護制度和運行機制,啟動觀音山——五緣灣、鼓浪嶼、集美學村3個閩南文化傳承展示區、14個保護試點和一批傳習中心的建設,建設必備的基礎設施,修復和改善文化遺産的生態環境。第二階段為2011—2015年,將繼續建設3個展示區、14個試點和各類傳習中心,並在適當的時機擴大和增建若干試點、展示區和傳習中心,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文化遺産和文化生態保護體系。第三階段為2016—2020年,將實現保護工作科學化、規範化、網絡化、法制化,大部分的基礎設施建設達到國家標準,構建起人與文化遺産、人與社會、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關係。
《規劃》進一步明確了保護區建設的具體內容,包括隊伍建設、試點建設、展示區建設、傳習中心建設、環境修復建設和資料信息中心建設等六方面。《規劃》正式公佈後,將列入廈門市政府工作計劃,由廈門市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各區各有關部門實施,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