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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門通知2009年組織開展公共就業服務系列活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05日   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關於開展2009年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的通知

人社部發[2008]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勞動保障廳(局)、教育廳(教委)、總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積極應對經濟金融危機,穩定就業局勢,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各項規定要求,決定於2009年在全國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就業援助系列活動"、"春風行動系列活動"等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為高校畢業生、城鎮就業轉失業人員和農民工等群體提供及時有效的就業服務,促進各類群體實現就業再就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安排

    (一)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

    1.服務對象:尚未落實工作崗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重點是其中的困難畢業生。

    2.工作目標:一是力爭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達到70%左右;二是畢業生登記失業後半年內就業率達到60%以上;三是建立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登記認定制度,登記後半年內就業率達到90%以上。

    3.活動要求:各地要在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日常免費就業服務的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畢業生求職就業的需求特點,確定每一時期的重點工作和專項服務活動內容。在應屆畢業生離校前,重點做好適合於畢業生就業的崗位信息收集、組織企業進校園、召開專場招聘會、開展網絡招聘等幫助畢業生求職的服務活動;在應屆畢業生離校後,重點做好登記求職和登記失業畢業生的就業見習、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創業服務和落實相關扶持政策等服務活動;對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和困難畢業生,政府就業服務機構、人才服務機構和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要加強配合,提供有效的就業服務,並做好困難畢業生登記認定工作和就業援助工作。

    (二)就業援助系列活動

    1.服務對象: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以及因企業關閉、停産或裁員而失去工作的城鎮新失業人員,重點是其中新出現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

    2.工作目標:一是使每一個新出現的符合認定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能夠及時在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並得到就業援助;二是幫助登記的就業困難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企業吸納、公益性崗位安置或靈活就業等方式實現就業;三是保證每一個零就業家庭在規定時間內至少一人實現就業;四是幫助符合條件人員落實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

    3.活動要求:各地要在進一步加強日常就業援助工作的同時,更多地開發公益性崗位,並及時掌握本地區企業裁減人員的情況,將因企業關閉停産或裁員而失去工作的城鎮新失業人員及時納入服務範圍。春節前,要依託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普遍開展一次入戶家訪活動,建立健全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登記認定制度和"一對一幫扶"援助制度。春節後,要重點結合本地區受世界經濟金融危機影響的具體情況,針對城鎮新登記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的特點和就業需求,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組織開展相應的職業培訓、創業服務和落實相關扶持政策,並在不同時期有針對性地安排相應的專項服務活動。

    (三)春風行動系列活動

    1.服務對象:農民工和農村富餘勞動力,重點是其中新失去工作的農民工和被徵地農民。

    2.工作目標:一是新失去工作崗位後仍留在城市的農民工能夠得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免費就業服務;二是準備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可以得到免費、有效的就業信息和就業服務,並可以參加到有組織的勞務輸出活動中;三是有培訓意願的農民工可以參加享受政策補貼的職業培訓;四是組織一批農村富餘勞動力在當地企業或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實現轉移就業。

    3.活動要求:各地要在進一步加強農民工就業服務日常工作的同時,將因失去工作而返鄉或流動的農民工,特別是其中的被徵地農民,納入重點服務對象範圍,組織開展不同時期的重點工作和專項活動。春節前,重點做好新失去工作農民工的職業介紹服務工作,同時積極開展企業用工需求和返鄉農民工就業需求摸查工作,為節後提供服務做好準備。春節後,要普遍免費發放"春風卡",介紹主要輸入地區用工需求形勢、進城務工基本常識、維權注意事項、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合法民辦職業仲介機構的聯絡方式等,幫助農民工求職;要組織農民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促進其實現轉移就業或返鄉創業;要建立勞務輸出地與輸入地之間的就業信息溝通機制,為準備外出求職的農民提供準確的就業信息,並通過有組織的勞務輸出,幫助農民有序外出就業;要通過當地企業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吸納等方式,幫助一批農村富餘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

    (四)統一組織的專項行動

    在各地開展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過程中,將適時組織一些全國性的統一行動。近期全國性統一行動安排如下:

    1."就業援助周"活動。2009年1月10日至16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殘聯共同組織各地統一開展"就業援助周"活動,通過開展入戶家訪掌握就業困難人員情況,制定計劃開展"一對一"重點援助,切實幫助一批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實現就業再就業,並落實相關就業扶持政策。

    2."春風送崗位"活動。2009年2月第3周,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共同組織各地統一開展"春風送崗位"活動,組織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有關社會團體的基層組織、服務機構,提前收集適合的就業崗位信息,建立全國範圍的溝通平臺,通過信息發佈、召開專場招聘會、組織送崗下鄉等方式,集中幫助一批進城務工婦女、青年等各類農民工實現轉移就業。

    3."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2009年3月第4周,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全國總工會、全國工商聯共同組織各地統一開展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對象,搭建民營企業與各類勞動者間的供需對接平臺,幫助高校畢業生到民營企業就業。

    有關其他全國性統一行動,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並另行通知。

    二、組織協調

    (一)各地要依託政府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在省、市兩級成立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領導小組,確定成員分工和聯絡人,負責協調組織各部門、團體聯合行動,保障工作順利開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負責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的統一部署,各市(地)重點負責本地區系列活動的具體組織實施。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系列活動領導小組要按照全國統一要求,制定本地區系列活動總體工作方案,各市(地)系列活動領導小組要結合本地實際,從附件1所列各項活動中選擇確定本地區開展的具體活動,同時可以創設新的活動,並制定三個系列活動不同時期的具體實施計劃,明確其中各個具體活動的實施時間、進度安排、工作目標要求、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形成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工作結果有評估檢查的機制。

    (三)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相關政策、資金,並指導所屬就業服務機構重點負責"就業援助系列活動"和"春風行動系列活動",配合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各級人事部門要指導所屬人才服務機構,重點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各級教育部門要指導所屬高校和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重點組織開展在校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活動;各級工會組織要以就業困難人員、城鎮新失業人員和農民工為重點組織開展相關就業服務活動;各級共青團組織要以高校畢業生和青年農民工為重點開展相關就業服務活動;各級婦聯組織要以女大學生、失業或被徵地婦女、返鄉婦女和進城務工婦女為重點開展相關的就業服務活動;各級殘聯組織要指導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重點組織開展殘疾人大學畢業生、就業困難殘疾人和零就業家庭中殘疾人員的就業援助活動。鼓勵民辦職業仲介機構積極參與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誠信、高效的職業仲介服務。

    (四)各級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教育部門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組織要按照統一部署、分工合作、聯合行動的原則,對於同一服務對象,主要通過聯合行動的方式共同開展服務活動,形成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的聯合工作機制。

    三、保障措施

    (一)各地在組織開展系列活動過程中,要將全面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的有關規定和我國現行就業政策作為重要內容,並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專門的政策和工作措施,保證系列活動開展的實效。

    (二)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就業促進法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下發的《關於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08]269號)的有關規定,會同當地財政部門,將就業服務系列活動所需各項資金作為公共就業服務項目經費,統一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並落實所涉及的各項政策補貼資金,保證資金及時到位。對於未納入財政補助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暫按職業仲介機構申領職業介紹補貼的規定申領職業介紹補貼。要加強對系列活動所需各項資金的管理。要對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的職業仲介機構按規定申請享受職業介紹補貼政策給予及時的指導幫助。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協調組織專門力量,抽調專人負責,對本地區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和監督檢查,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確定3至5個工作任務重的城市,作為重點聯絡城市,對其系列活動開展情況給予重點指導和幫助。

    (四)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對系列活動的宣傳工作,重點宣傳國家應對世界經濟金融危機穩定就業局勢的重要部署、促進就業的社會經濟政策、為高校畢業生及就業困難人員和農民工提供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的具體措施。要加強社會輿論導向工作,營造全社會關心就業工作,互幫互助、共渡難關的良好氛圍。

    (五)各地要建立定期上報工作進展情況的工作制度。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系列活動領導小組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將領導小組聯絡人和聯絡電話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于2009年1月10日前上報本地區2009年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的整體工作方案,以及本地區重點聯絡城市的具體工作計劃,並按季度匯總上報各個系列活動的統計報表(附件2、3、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組織要及時收集匯總上報本部門、本系統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殘聯將共同建立相應的情況通報制度,並不定期對全國各主要城市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的實施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聯絡方式: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聯 係 人:婁權超

    聯絡電話:(010)84207465,84208465(傳真)

    電子信箱:louquanchao@molss.gov.cn

    教育部

    聯 係 人:楊琨

    聯絡電話:(010)66097835(傳真)

    電子信箱:yangkun@moe.edu.cn

    全國總工會

    聯 係 人:王海龍

    聯絡電話:(010)68591806,68591899(傳真)

    電子信箱:ldc@acftu.org

    共青團中央

    聯 係 人:姜慶國

    聯絡電話:(010)85212819,85212322(傳真)

    電子信箱:jqg0928@sina.com

    全國婦聯

    聯 係 人:馬越男

    聯絡電話:(010)65235665,65103205(傳真)

    電子信箱:chsh8278@sina.com

    中國殘聯

    聯 係 人:李坤

    聯絡電話:(010)66580076,66580296(傳真)

    電子信箱:likun@cdpf.org.cn

    附件:1.2009年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參考內容

    2.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統計報表

    3.就業援助系列活動統計報表

    4.春風行動系列活動統計報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 育 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

    共青團中央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

2009年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參考內容

    一、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

    1."校企對接"活動。組織開展用人單位進校園送崗位、院校進企業送人才、畢業生專場招聘會等活動,完善落實鼓勵高校畢業生到非公有制企業、中小企業就業的各項人事管理政策、戶籍管理政策等,並加強對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兌現勞動報酬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的監督指導。

    2."寒假招聘會"活動。在寒假期間,以中小城市為重點,組織一批本地企業招聘信息,組織開展針對回到家鄉應屆畢業生的專場招聘活動,鼓勵他們服務家鄉、服務基層。

    3."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服務對象,組織以民營企業為主的各類用人單位,提供適合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崗位信息,並通過專場招聘、現場服務的形式,搭建民營企業與高校畢業生間的供需平臺。

    4."網絡大招聘"活動。在每季度繼續組織開展全國綜合性、大規模高校畢業生就業網絡聯盟"網絡招聘"活動的基礎上,深化網絡服務功能,分行業、分專業地組織畢業生信息、崗位信息和相關政策信息,組織開展專業化的"網絡大招聘"活動,保障信息質量,提高網絡招聘成功率。

    5."創業助我行"活動。組織開展校園內的創業計劃競賽、創業培訓和創業實訓活動,培養高校畢業生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創業的項目開發、開業指導、政策諮詢、跟蹤輔導等"一條龍"服務;落實創業培訓補貼,對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提供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扶持政策。

    6."女大學生創業導師"活動。選擇一批有實力、有經驗的女企業家,與女大學生結對幫扶,提供就業培訓、創業指導和實踐場所,幫助一批高校女畢業生提前了解就業環境,轉變擇業觀念,提高創業和就業技能,提升創業、就業的成功率。

    7."殘疾大學生就業對接服務"活動。廣泛收集殘疾大學生就業崗位信息,掌握普通高校和特教學院應屆殘疾大學畢業生基本情況,開展針對性就業前指導、崗位快遞、專場招聘、特殊就業扶助等活動,幫助其實現就業,併為其穩定就業提供延伸專業服務和物質支持,以幫助其適應學校環境轉向職業環境轉換對接,保障機會均等,避免就業歧視。

    8."基層公共服務崗位推廣"活動。根據本地區城鄉基層生産服務、生活服務、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等方面的實際需要,重點開發一批城鎮養老服務、醫護服務和廉租房配套服務等公共社會服務崗位,以及農村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扶貧開發、防災減災、社會管理等公共事業服務崗位,安排一批高校畢業生,特別是困難畢業生上崗就業,並按規定落實相應扶持政策。

    9."工作崗位見習"活動。進一步完善畢業生見習制度,積極組織企業等各類用人單位,建立和拓展一批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組織一批畢業生上崗見習,落實見習畢業生的基本生活補助資金來源,並結合本地實際適當延長見習時間,鼓勵見習單位優先錄用見習畢業生。

    10."政策促就業"活動。全面檢查梳理現有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和邊遠地區就業、到基層就業高校畢業生再次擇業、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專門項目等領域的政策落實情況,逐一落實相關政策,不留政策死角。

    11."幫您努力找工作"活動。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制度,落實職業培訓補貼、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培訓補貼、免費保存檔案等相關扶持政策。對於就業困難畢業生,要及時納入就業困難人員範圍,實施"一對一"的就業援助,並落實相應的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等政策。

    二、就業援助系列活動

    1."逐戶家訪"活動。重點依託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普遍開展入戶家訪活動,了解情況,及時將城鎮就業轉失業人員納入失業登記範圍,對其中屬於就業困難人員的及時納入援助範圍,提供重點幫扶。

    2."一對一幫扶"活動。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對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公益性崗位援助和就業政策援助。對尚未落實相關扶持政策的就業困難人員,要逐一落實政策,穩定就業。

    3."就業能力提升"活動。組織有培訓意願人員參加享受補貼的職業培訓。對其中的就業轉失業人員,按有關政策從失業保險金中列支相關培訓經費;對於就業困難人員,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培訓補貼經費。

    4."創業一條龍服務"活動。為有創業意願的困難人員提供"一條龍"創業服務,全面落實市場準入、場地安排、收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扶持政策。

    5."零就業家庭專項援助"活動。進一步建立健全零就業家庭動態管理和動態援助制度,努力實現本地區零就業家庭的動態清零。

    6."公益崗位助殘就業"活動。發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作用,通過重點開發社區服務業和社區殘疾人事務工作等適合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公益崗位,幫助一戶多殘、零就業殘疾家庭和重殘無業等就業困難殘疾人員實現就業,並落實崗位補貼政策。

    7."殘疾人網絡創業"活動。依託中國殘疾人信息無障礙技術系統、殘疾人電子商務網絡創業計劃和盲人萬人遠程網絡培訓計劃等業務平臺,組織有創業意願的殘疾人參加免費培訓,提供技術和設備支持,幫助各類殘疾人尤其是盲人在網絡創業中實現就業。

    三、春風行動系列活動

    1."技能幫我找工作"活動。組織新失去工作的返鄉或流動農民工就地參加職業技能培訓,落實職業培訓補貼資金來源,切實幫助一批農民工提高職業技能,增強就業能力。

    2."春風送崗位"活動。針對包括進城務工婦女、青年在內的各類農民工的特點,組織一批合適的崗位信息,通過召開專場招聘會、組織就業信息下鄉等方式,為農民工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

    3."就業信息對接"活動。農村勞動力的主要輸出地與輸入地間建立就業信息溝通機制,及時發佈就業信息,方便農民工求職務工。

    4."幫您維護勞動權益"活動。為已經外出或準備外出的農民工提供勞動就業政策和相關法律諮詢指導,大力宣傳相關政策和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措施,加大人力資源市場查處力度,打擊一批非法用工單位和"黑職介"。

    5."誠信服務"活動。推薦一批服務規範、群眾滿意的各類職業仲介機構作為"放心職業仲介服務機構",並廣泛宣傳,引導農民工到守法、誠信的職業仲介機構求職。

    6."以工代賑"活動。將返鄉農民工和農村富餘勞動力,特別是其中的被徵地農民,組織到當地的基礎建設工程項目中,明確崗位的基本性質,落實相關崗位補貼經費。

    7."組織起來轉移就業"活動。根據用工需求信息,開展有組織的勞務輸出,重點強化有組織的就地就近就業工作,幫助農村勞動者實現就地轉移就業。  

教育部等六部門聯合啟動2009年就業服務系列活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殘聯2009年將在全國組織開展以高校畢業生、城鎮就業轉失業人員和農民工等群體為服務對象的就業服務系列活動。

    這是記者從29日舉行的2009年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啟動儀式上獲悉的。

    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介紹,2009年就業服務系列活動以積極應對金融危機,穩定就業局勢為主旨,以提供及時有效的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促進各類群體實現就業、穩定就業為任務目標,包括“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就業援助系列活動”“春風行動系列活動”等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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