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江蘇省審計工作會議上獲悉,江蘇省去年對1795名領導幹部(含省本級24名)進行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規、管理不規範和損失浪費金額共計352.71億元,其中領導幹部應負直接責任金額2.98億元、應負主管責任金額349.73億元;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10人。
2008年,江蘇省突出審計重點,把全部財政性資金收支規模和結構、管理控制以及支出績效納入審計。同時,擴大任中審計,全省完成任中審計項目佔全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總數的31.68%,達到了年初省政府下達的30%的目標。審計領域得到拓展,為加強對高校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江蘇省集中組織了對南京林業大學等7所高校校(院)長的經濟責任審計。各級審計機關進一步加強了與組織部門的溝通聯絡,注重發揮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的作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得到進一步強化。徐州市局建立了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督促整改機制,並通過五部門聯網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宿遷市推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問責評議的做法,得到了社會好評。(吳昌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