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逐步提高,根據國家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文件精神,經上海市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日前本市出臺了增加本市城鎮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從2009年1月1日起,上海市2008年底以前已按城鎮養老保險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照企業、事業單位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將按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
根據規定,每人每月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具體辦法是人人增加基本養老金90元;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
在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明確“向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適當傾斜”的要求,對年滿70周歲、月基本養老金不到2000元的高齡老人再實施特殊增加辦法,具體辦法是: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1929年1月1日至193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192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上述人員增加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不超過2000元。
企業退休人員按照上述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每人每月再專門增加20元基本養老金。(陳惟 田玲翠)
“鎮保”“農保”養老金也將增加
記者19日獲悉,上海日前出臺“鎮保”、“農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辦法,從2009年1月1日起,對2008年底前按本市“鎮保”相關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65元。
今年是連續第6年實施“鎮保”養老金增長辦法,全市將有33.38萬領取“鎮保”養老金的人員提高養老待遇水平。這次增加的養老金,從1月22日起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給領取“鎮保”養老金人員。市民如需了解詳細政策規定,可撥打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諮詢電話12333。
“農保”增加養老金的具體標準由各區縣政府確定,其中對月養老金低於236元的人員,其增加標準應不低於35元。
這次上海市共有319萬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按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自1月22日起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給退休人員。
上海市民如需諮詢,可撥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諮詢電話12333。(陳惟 田玲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