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結束的中國礦業聯合會四屆五次常務理事會通過了《綠色礦業公約》,倡議全國礦山企業要加強行業自律,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推進綠色礦業,把建設綠色礦業貫穿于礦山生産建設的始終。
《公約》的主要內容:一是堅持科學發展觀,建設綠色礦業。礦業企業必須樹立科學發展觀,把建設綠色礦業貫穿于礦山生産建設的始終,即從礦産勘查、礦山規劃、建設、開採、選冶、加工,直至礦山閉坑、土地復墾和生態環境恢復重建全過程,採用先進的技術設備,實施嚴格的科學管理,實現資源充分合理開發利用、保護環境、安全生産、社區和諧和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將礦山企業建設成為忠實履行社會責任的現代化企業,構建綠色礦業。二是堅持依法辦礦。礦業企業必須堅持依法取得礦業權、依法維護礦業權,嚴格遵守《礦産資源法》等各種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辦礦。三是堅持科學規劃與管理。四是堅持科技進步與創新。五是加強綜合利用,實施循環經濟。六是確保礦區環境達標,建設新的礦區生態環境。七是加強土地復墾。八是加強企業文化建設,確保安全生産。九是履行社會責任,建設和諧社區。十是堅持以人為本與文明建設。
為推進綠色礦業,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2008年,中國礦業聯合會會同中國鋁業公司、首鋼礦業公司、山西大同煤業集團公司、江西銅業公司、中國黃金總公司、山東新汶礦業集團公司、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中國冶金礦山協會、中國化工礦山協會等11家礦山企業和行業協會共同發起制定《綠色礦業公約(草案)》,其後廣泛徵求意見,作修改完善。(中國國土資源報 丁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