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繼續發揚頑強拼搏、連續作戰的優良作風,統籌安排、科學部署,切實做好元宵節期間安全保衛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治安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元宵節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堅決克服麻痹鬆懈思想,統籌安排、科學部署,扎紮實實地做好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嚴格做好各類大型群眾性活動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對申請舉辦的大型群眾性活動要依法嚴格審批,對未經審批擅自舉辦的大型群眾性活動要及時予以取締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批准舉辦的大型群眾性活動,要指導承辦者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組織相應的警力,協助維護重大活動現場及周邊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時查處各類違法犯罪行為,隨時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防止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安全監管工作,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嚴防發生涉及煙花爆竹的人身傷亡事故和火災事故;切實強化社會面巡邏控制和重點部位安全防範。各地要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路段的治安巡邏,及時受理群眾的報警、求助。密切配合鐵路公安機關,繼續組織開展打擊倒賣火車票違法犯罪活動專項治理工作;進一步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始終保持足夠警力備勤,隨時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嚴格執行信息報送制度,及時收集、上報當地治安動態和安全保衛工作情況。(宗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