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天津市委九屆五次全會提出的“保增長、渡難關、上水平”總體要求和天津市新近出臺的促進經濟發展30條措施中“減少和簡化行政審批事項”有關部署,天津市商務委圍繞幫助企業解決經營發展難題,針對集中在天津市行政審批中心辦理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主動打破行政審批界限,採取“精簡下放、特事特辦,快審快批”等6條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將原來的28個事項精簡、下放、調整、合併為16項,精簡事項比例達43%,審批速度平均提高61%,並做到百分之百現場審批,實現了行政許可審批大提速。
一是審批行為前移,審批授權下放。為實現審批大提速,市商務委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及終止合同等6項市場準入類前置審批的審批和打證工作全都搬到“中心”集中辦理,租用光纜專線並加派4位處級幹部到審批室專職從事現場審批。審批權限直接授予審批室分管處長,確保前置審批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
二是精簡調整合併,確保審批提速。取消了外派勞務項目立項(專指非建交國家)、外國非企業經濟組織在華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審批、港澳台灣非企業經濟組織在大陸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審批等5項行政審批,總體取消比例為18%;將其中10項行政許可審批調整(合併)為3項,合併比例達25%;向區縣下放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終止合同審批(含臺港澳企業)項下1億美元以下鼓勵類、允許類(特殊審批除外)、商業、國際貨代、無船承運企業、建築企業、建築工程設計企業、外資轉內資的審批權限;精減申請材料,對保留的審批事項減少申請材料17件,每個審批事項平均減少1件以上,減少比例為13.8%。
三是實行網上審批,做到“立等可取”。對日常行政審批發生頻繁、程序規範、自由裁量度小的事項,如:自動進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邀請外國人來華從事商務活動、加工貿易許可證等均可採取網上申報、網上審批及企業來一次就辦理完畢的即辦件形式,實行網上辦理事項佔總數的25%,佔實際辦件量的98%。有5項許可審批在申請要件齊全後能在“中心”實現“立等可取”當場辦結,“立等可取”審批事項數佔總數的31.2%。
四是壓縮審批時限,實現審批大提速。對市場準入前置審批事項,如石油、煤炭、典當、拍賣、舊機動車、外商投資審批時限分別由原15、15、10、9、10、7個工作日都壓縮到3個工作日,審批效率分別提高80%、80%、70%、66%、70%、57%。保留的14個行政審批事項也縮減了辦理時限,原承諾辦理時間共110個工作日,平均7.9個工作日,縮減後共44個工作日,平均3.1個工作日,總體壓縮比例達到61%。
五是先行許可審批,申請材料後補。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原則,為企業服務一路綠燈。對企業申請材料有誤的准予當場修改;材料不齊能傳真或複印的審批室內設備對外提供服務等;如遇事急、申請材料又實在補不齊情況,則採取由企業做出書面補辦材料承諾,先行發放許可證或文件的複印件,待申請材料補齊後,再發放原件的做法,確保審批既快速又合規。
六是堅持“一、三、四”工作法。“一”為一句承諾為保企業渡難關,全天候為企業提供審批服務;“三”是指在接待企業上做到“三個一”,即一張笑臉,為企業服務文明用語、禮儀服務;諮詢解答一次性告知;行政許可審批一次性辦結;“四”是指四種服務,主動上門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審批難題。在企業有加急證的情況下,提供延時服務和預約服務。對於一些緊急通知和新政策下達的情況下,採取培訓服務,使企業儘快掌握政策,及早産生經濟效益,為企業贏得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