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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下調醫療工傷生育險費率 醫保最高報銷8萬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13日   來源:湖南日報

    記者2月12日從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湖南省已對2009年度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費率進行調整,降低了保險費率,並提高了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待遇。其中,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調整為8萬元。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在6%以上的統籌地區,繳費費率下調1%;單位繳費費率執行6%的統籌地區維持現有的繳費費率不變。個人繳費和個人賬戶劃撥比例維持不變。其中省直、長沙市等統籌地區,單位繳費費率由8%調整為7%;株洲市、衡陽市、岳陽市、永州市、婁底市、湘西自治州等統籌地區,單位繳費費率由7%調整為6%。

    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安全生産形勢較好和基金結余較多的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下浮一檔。其中省直、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陽市、益陽市、郴州市、永州市、懷化市對參保單位屬於二、三類行業的,下浮一檔費率徵收工傷保險費;衡陽市、邵陽市、常德市、張家界市、婁底市、自治州維持現有的繳費費率不變。

    生育保險費率調整:生育保險繳費費率在各統籌地區現有繳費費率基礎上下調0.1%,各統籌地區應按照省裏文件要求,2009年全面實現生育保險政策項目內生育分娩醫療費用全額支付。

    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即醫保最高報銷限額)由52000元調整為80000元,各支付段個人自付比例維持不變。除此之外,還將降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在三級、二級、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分別由1000元、700元、400元下調為900元、600元和300元。(記者 張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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