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2日在福州召開的福建省漁業保險工作會議獲悉,2009年福建省將進一步擴大政策性漁業保險試點範圍和保險力度,漁船保險從14個試點縣擴大到福建省沿海所有縣,及遠洋漁船、南平轄區的所有捕撈漁船;漁工保險新增遠洋漁船漁工保險、內陸漁船漁工保險、龍海市海水養殖漁工保險及龍岩市淡水養殖漁工保險; 15年船齡以下的鋼質漁船保險增加“一切險”險種;漁工保險保額增加15萬元一個檔次,供漁民群眾投保時選擇;漁船全損險和漁工責任險費率分別下調35%、14.8%。力爭實現政策性漁工保險完成應保對象90%,政策性漁船保險完成應保對象85%,漁業保險保額達到160億元,漁業保險保費收入達到6000萬元,政策性漁業保險保費地方財政補貼全部及時到位的目標。
據悉,去年福建省政策性漁業保險實現了漁工漁船參保數量最多;漁工漁船保險保額最大;各級財政投入的保費補貼資金最多;保險保費收入最高;漁業保險費率最低的歷史新突破。其中,全省沿海市、縣(市、區)共辦理政策性漁工保險128695名,佔應保漁工人數的97.38%,超額完成年初計劃的21.72%; 14個漁船保險試點縣共辦理政策性漁船保險6416艘,佔應保漁船數的99.70%,超額完成了年初計劃的42.43%;漁業保險保額達132.1175億元;全省共收取漁工漁船簽單保費4596.83萬元,中央、省、市、縣四級財政投入補貼資金 2249.41萬元,辦理政策性漁業保險理賠156起、賠付371.3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