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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支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28日   來源:海關總署網站

    海關總署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月28日在京簽署《關於進一步提高新疆對外開放水平合作備忘錄》,雙方將密切合作,共同提高新疆對外開放水平。

    海關總署黨組書記、署長盛光祖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努爾•白克力分別在備忘錄上簽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王樂泉出席簽字儀式。

    根據合作備忘錄,海關總署將推進新疆特殊監管區域建設,進一步完善烏魯木齊市的保稅物流、加工貿易、倉儲配送、會展採購等功能,支持烏魯木齊市成為依託內地、輻射中亞、南亞、西亞乃至歐洲市場的出口商品基地和區域性國際商貿中心,促進新疆的口岸優勢和區位優勢轉化為産業優勢;進一步扶持新疆邊境貿易發展,落實國家關於邊境小額貿易的優惠政策,將邊民通過互市貿易進口的生活用品免稅額度,由每人每日價值在3000元以下提高到人民幣8000元。對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統籌規劃,科學設定海關監管模式和操作流程,加速推動合作中心建設;海關將落實“提前申報、貨到驗放”、“預約通關”等通關便利措施,支持新疆特色産業發展,促進新疆重大項目建設,並扶持有條件的口岸發展進口資源落地深加工、出口加工、保稅物流、倉儲運輸和現代物流業等産業。根據合作備忘錄,海關還將從加強統計服務、支持新疆口岸大通關建設、維護貿易秩序、提高服務能力共計7個方面促進新疆對外開放工作。

    與此同時,新疆自治區人民政府將積極協調國檢、邊檢、外貿部門與海關的聯絡協作,建立聯絡會議制度,為海關執法活動創造良好的環境,並加大對口岸基本建設和監管場所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積極支持海關參與地方經濟建設。

    此外,雙方將建立署區緊密聯絡工作機制,定期會晤研究新疆擴大對外開放中需要海關支持的工作,全面加強海關總署與自治區政府的溝通和協調,逐步完善多層次、寬領域、經常性的溝通平臺,不斷提升合作水平,為促進新疆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海關總署署領導李克農、孫松璞、王松鶴、魯培軍、胡玉敏、呂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主席艾斯海提•克裏木拜,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胡偉等出席了簽字儀式。

    新聞背景鏈結:新疆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黨中央、國務院針對新疆的區情,多次採取特殊政策措施促進新疆的發展與穩定。2007年國務院下發了《關於進一步促進新疆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32號),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進一步明確了加快新疆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指導原則、基本思路、戰略目標和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全面實施和提升新疆向西開放戰略,把新疆建設成為我國西部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對外開放的前沿地帶,建成向西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和商品中轉集散地、進口能源和緊缺礦産資源的國際大通道。海關總署和新疆自治區人民政府經過深入調研和認真協商,決定簽訂署區合作備忘錄,建立署區緊密聯絡工作機制,加強雙方合作,進一步提高新疆對外開放水平,努力維護社會穩定,共同推進新疆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據烏魯木齊海關統計:2008年新疆外貿進出口保持快速增長,全年進出口總值首次跨越200億美元關口,達到222.1億美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下同)增長62%,高出全國平均增幅44.2個百分點,進出口增速僅次於西藏自治區位列全國第二。其中,出口193億美元,增長67.8%;進口29.1億美元,增長31.8%。累計實現貿易順差163.9億美元。在全國各省市區中排名第12位,較2007年上升3個位次,在西部地區排名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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