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海峽兩岸直航船舶管理,在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經兩岸相關機構磋商,大陸方面近期採取兩項措施:一是不再對天然砂運輸船實行單獨發證,凡取得砂石運輸直航許可的船舶均可承運包括天然砂在內的各類砂石;二是加強對砂石運輸船的安全檢查,逐步代替船舶船齡控制政策。
根據《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兩岸海上直航于去年12月15日正式啟動,目前已取得積極成效,深受兩岸港航界和貿易商的歡迎。交通運輸部水運司負責人強調,這兩項措施是大陸全面落實《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的具體措施,特別是在當前應對金融危機形勢下,針對兩岸砂石運輸的具體情況,既為兩岸砂石貿易提供運輸便利,又加強直航船舶的安全監管,有利於進一步擴大兩岸特別是台灣方面船公司的經營規模,更好地滿足台灣方面砂石運輸需求,促進兩岸經貿發展。
據介紹,天然砂屬禁止出口的資源性商品,去年3月起大陸恢復對台灣地區出口天然砂,大陸航運主管部門對承運兩岸天然砂貿易的船舶實行單獨管理,這是考慮當時兩岸尚未直接通航,以防天然砂被轉口至禁止出口的地區。現兩岸海上直航已實現,且對砂石運輸船已有監管措施。因此,大陸航運主管部門調整管理模式,根據《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的規定,對符合條件的船舶核發直航許可證,並將營運範圍統一為“砂石運輸”,為兩岸砂石貿易提供更加便利的海運服務。
台灣海峽海洋環境特殊,對航行海峽船舶的穩性、結構強度等要求很高,但目前兩岸砂石船多數是老舊散貨船,船齡偏大,須加強安全防範已成兩岸共識。兩岸船檢機構對砂石船的技術標準進行磋商並取得進展,海事部門相應加強安全檢查,以保障砂石船的安全,防止水域污染。
部水運司負責人表示,兩岸相關機構將進一步加強磋商和交流,全面落實《海峽兩岸海運協議》,為兩岸經貿交流和人員往來提供安全高效的海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