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面向南部山區八縣(區)及紅寺堡開發區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試點工作,3日在固原市原州區啟動。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天3元,每學年750元,按10個月逐月發放。
自治區政府決定,凡試點縣(區)公辦普通高中在校生,模範遵守《中學生行為規範》,且持有民政部門發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農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學生以及孤兒、殘疾學生,均可申請政府資助金。試點縣各普通高中,每年還可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從學費收入中提取10%的經費,用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費減收、免收,設立校內獎、助學金等資助制度。
自治區相關部門要求,確定的資助對象必須進行公示。各試點縣(區)要在自治區財政劃撥的政府資助金到位1個月內發放到受助生手中,弄虛作假、擠佔、挪用、滯留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記者 馮舒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