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紀委副書記幹以勝赴山西省運城市就《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以下簡稱《廉政準則(試行)》)的修訂工作進行調研。
調研期間,幹以勝就《廉政準則(試行)》修訂工作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了部分省紀委和六個修訂工作聯絡點單位分管法規工作的領導同志以及法規工作部門負責同志,運城市委、市政府以及部分市直部門、部分縣(市、區)有關負責同志的意見。
幹以勝指出,修訂《廉政準則(試行)》是黨中央確定的一項重要任務,是黨員領導幹部廉政規範適應形勢發展的迫切要求,也是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加強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幹以勝強調,要以修訂《廉政準則(試行)》為契機,按照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的部署,切實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規範和約束領導幹部從政行為的各項制度,加大治本抓源頭的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管物的體制機制,剷除滋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另一方面,要針對廉潔自律問題易發多發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加強廉政行為規範的實施與監督制度建設,為抓好今年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幹以勝要求,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為重點,努力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要充分發揮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在保障科學發展中的重要作用;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及時起草制定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努力為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提供保障;要堅持與時俱進,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工作;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著力提高立法的質量和水平;要加強法規工作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的能力。
山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金道銘等陪同調研。(鐘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