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國家認監委副主任王大寧與全球良好農業規範(GLOBALGAP)秘書長Kristian Moeller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和GLOBALG.A.P.關於良好農業規範認證體系基準比較的諒解備忘錄》,標誌著國家認監委批准從事中國良好農業規範(GAP)認證的認證機構頒發的GAP證書,將獲得GLOBALGAP的認可,獲證企業信息將通過GLOBALGAP網站向全球主要零售商發佈,獲證企業將因此獲得廣闊的國際市場空間,國際市場競爭力將得到顯著提升。
GAP(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良好農業規範,就是應用現代農業知識,科學規範農業生産的各個環節,在保證農産品質量安全的同時,促進環境、經濟和社會可持續性發展。到目前為止,各發達國家和部分發展中國家均建立了本國或本地區的良好農業規範法規或標準。
為建立我國GAP認證和標準體系,國家認監委自2004年起組織有關方面的專家已制訂、並由國家標準委發佈了24項GAP國家標準,內容涵蓋種植、畜禽養殖、水産養殖。國家認監委還發佈了《良好農業規範認證實施規則》,建立了我國統一的GAP認證認證體系。
國家認監委會同國家標準委在23個省、市、自治區開展了GAP標準化和認證試點工作。目前,我國共有14家認證機構經認監委批准開展GAP認證工作。
為促進我國農産品出口,國家認監委從2005年起就與全球良好農業規範組織進行了協調,分別於2005年、2006年簽署了技術合作和基準性比較(互認)備忘錄,就標準制定和互認方面開展實質性合作。經過兩年多的努力,我國GAP與GLOBALGAP已就相互一致性、有效性方面完成了法規、標準文件評估、現場見證、同行評審的評價過程,最後成功完成了互認工作。
我國GAP認證制度的建立,充分發揮了認證認可的基礎作用,填補了我國在農産品生産領域中GAP的空白,對推進農業現代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改善我國目前農産品生産現狀,促進我國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增強消費者信心,提高企業農産品安全質量管理自控能力有著重要意義。GAP認證的國際互認工作,將幫助出口企業跨越國外技術壁壘,有效提高我國農産品的國際競爭力,有利於促進我國農産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