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天津市召開郊區對外開放工作會議,天津市農委、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通知,根據天津市政府《關於加快天津市鄉鎮工業區發展的意見》,決定從2009年起至2011年止,在全市鄉鎮工業區中開展創建“示範鄉鎮工業區”活動。對符合四項標準的鄉鎮工業區,天津市財政給予基礎設施貸款貼息最高400萬元,對符合五項標準的鄉鎮工業區,天津市財政再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用於鄉鎮工業區基礎設施建設。該獎勵措施的出臺對郊區工業開展“保增長、渡難關、上水平”活動將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示範鄉鎮工業區的標準是根據天津市區縣實際情況,按照加大對經濟薄弱地區扶持力度的原則分別制定的。
適用於環城四區的標準主要包括:
1、符合《天津市鄉鎮工業區認定辦法》規定的8條標準。規劃面積不低於200公頃,建成面積不低於100公頃;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水平達到七通一平,有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基礎設施投入每公頃不低於80萬元;土地投資強度每公頃不低於1500萬元;土地利用強度不低於0.5。
2、産業特色突出,功能定位明確。
3、工業區管委會作為鄉鎮派出機構對工業區直接進行管理。
4、截至2008年底鄉鎮工業區年銷售收入達到30億元以上。
5、2011年底前鄉鎮工業區實現銷售收入要達到100億元以上,實現利稅總額5億元。 適用於薊縣、靜海、寧河及寶坻、武清、大港、漢沽等區縣的標準主要包括:
1、符合《天津市鄉鎮工業區認定辦法》規定的8條標準。其中,土地投資強度每公頃不低於1300萬元(其他同上)。
2、産業特色突出,功能定位明確。
3、工業區管委會作為鄉鎮派出機構對工業區直接進行管理。
4、截至2008年底鄉鎮工業區年銷售收入達到15億元以上。
5、2011年底前鄉鎮工業區實現銷售收入要達到50億元以上,實現利稅總額2億元。
天津市農委、市財政局規定,對在創建市級示範鄉鎮工業區活動中,符合標準前四項的工業區,可再享受一次鄉鎮工業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市財政貼息,最高貼息額為400萬元;同時符合第五項規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用於鄉鎮工業區基礎設施建設。天津市農委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在涉農區縣培育和創建一批規劃上水平、基礎設施標準高、經濟效益好的示範鄉鎮工業區,對天津市鎮域經濟實現突破性進展,促進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強鎮脫穎而出將起到積極引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