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影響,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意見》(湘政發﹝2009﹞10號)出臺。
該文件一共22條,分5個部分。一是積極落實國家支持中小企業的信貸政策。對因金融危機影響暫時面臨經營困難,但基本面較好、信用記錄較好、有競爭力、有市場、有訂單的中小企業,繼續給予信貸支持。堅持縣域內新增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加快調整中小企業結、付匯管理標準,從2009年開始,一般企業預收貨款結匯比例由10%提高到25%,對單筆金額較小的出口預收貨款,不納入結匯額度管理範圍;調整企業延期付款年度發生額規模,將原來不得超過企業上年度進口付匯額的10%提高到25%。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年內專項安排10億元再貼現、20億元再貸款額度。
二是不斷創新中小企業信貸管理服務機制。實行中小企業貸款專項考核,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小企業貸款增速,應高於本行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新增中小企業貸款同比要實現多增;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力爭實現全年60%以上新增貸款用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農村信用社農村中小企業貸款增速,應高於除農戶貸款以外的其他貸款增速。積極開展中小企業股權質押貸款,推廣應收賬款質押、倉單質押、供應鏈融資、票據融資等貸款品種,積極發展信託融資、租賃融資和有特色的理財産品。縮短貸款審批週期,中小企業貸款審批一般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是大力推動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抓緊上報材料,力爭2009年內我省有一批中小企業申報上市。挑選一批成長性較好、市場競爭力較強的中小企業作為發行集合債和公司債的後備資源,及時做好初審與推薦工作,抓緊組織上報。力爭從2009年起,我省每年有一批中小企業獲准發行短期融資券。
四是著力構建中小企業融資激勵機制。壯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力爭2010年底前資本金達到8億元,各市州原則上應成立一家註冊資本金在1億元以上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省財政要繼續擴大中小企業擔保機構風險補償資金和中小企業貸款貼息資金的規模。建立中小企業融資獎勵機制,省財政2009年安排3000萬元設立中小企業融資省級專項獎勵資金,其中2000萬元用於獎勵和扶持中小企業擔保機構,1000萬元用於獎勵省級金融機構。
五是努力創建中小企業良好融資環境。加快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組織體系建設,力爭2009年內組建總部在長沙的區域性商業銀行;3年內力爭每個市州選一個縣開展設立村鎮銀行的試點。加強對中小企業融資仲介服務的監管,各類仲介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抵(質)押、評估、審計、驗資、登記、過戶等仲介服務的收費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分項下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