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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局關於2008年十大測繪違法典型案件的通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6日   來源:測繪局網站

    關於2008年十大測繪違法典型案件的通報
國測法字〔200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測繪主管部門:

    2008年,全國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繼續加強測繪行政執法工作,加大測繪違法案件查處力度,依法及時查處了一批擾亂測繪市場秩序、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測繪違法案件。全年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共開展測繪行政執法檢查4173次,開展重大專項執法行動653項,查處違法案件791件,有力地維護了測繪市場秩序,保障了國家安全和利益。為進一步推動測繪行政執法工作,加強對執法工作的監督和指導,現將2008年十大測繪違法典型案件予以通報。

    一、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採集處理提供地理信息數據案

    2008年6月,浙江省測繪局根據有關部門反映,以涉嫌無資質測繪對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經查,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情況下,製作三維倣真城市地圖。截止到2008年5月,該公司已陸續完成了國內79個城市的三維倣真城市地圖的製作,並在公司門戶網站上登載。該公司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擅自進行測繪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二十二條關於測繪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2008年11月24日,浙江省測繪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四十二條關於未取得測繪資質從事測繪活動的法律責任的有關規定,對該公司作出沒收測繪成果,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7.3萬元,並處罰款人民幣27.3萬元的行政處罰;對該公司未經審核在網站上登載三維倣真城市地圖的行為,作出罰款人民幣7.6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河北建設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違法分包及河北鑫藍圖測繪有限公司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範圍作業案

    2008年6月,河北省測繪局在年度測繪資質註冊檢查中發現,河北鑫藍圖測繪有限公司承攬的測繪項目存在超範圍作業的情況。經查,河北建設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2日將河北省晉州市控制及1:1000地形圖測量項目分包給河北鑫藍圖測繪有限公司,該項目測繪面積17.5平方公里,超出了河北鑫藍圖測繪有限公司(丙級)資質許可的10平方公里的作業限額。以上兩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二十四條關於測繪活動準則和測繪項目發包承包的有關規定。2008年8月7日,河北省測繪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四十三條關於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從事測繪活動的法律責任的有關規定,對河北鑫藍圖測繪有限公司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人民幣5千元的行政處罰。2008年8月11日,河北省測繪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四十四條關於測繪項目發包單位違法發包測繪項目的法律責任的有關規定,對河北建設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作出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

    三、中國冶金地質勘查工程總局地球物理勘查院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範圍作業案

    2008年5月,河北省測繪局在年度測繪資質註冊檢查中發現,中國冶金地質勘查工程總局地球物理勘查院承攬的測繪項目存在超範圍作業的情況。經查,該院在不具備從事地下管線測量資質情況下,分別於2006年5月24日、12月18日與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處簽訂合同,實施了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帶狀地形圖測量、地下管線探測及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工程項目和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熱力管網二次網管線探測及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工程項目。該院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範圍從事地下管線測量活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二十四條關於測繪活動準則的有關規定。2008年8月5日,河北省測繪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四十三條關於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從事測繪活動的法律責任的有關規定,對該院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

    四、九江大地勘測設計有限公司騙取測繪資質案

    2008年1月,江西省測繪局根據舉報,對九江大地勘測設計有限公司以欺騙手段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九江大地勘測設計有限公司在2005年12月申辦丙級測繪資質證書時,偽造一名中級測繪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和學歷證書,以欺騙手段取得了測繪資質證書。該公司以欺騙手段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二十二條關於測繪資質條件的有關規定。2008年2月26日,江西省測繪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四十二條關於以欺騙手段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法律責任的有關規定,對九江大地勘測設計有限公司作出吊銷測繪資質證書,並處罰款人民幣1.9萬元的行政處罰。

    五、武漢航天遠景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承攬測繪項目案

    2008年1月,湖北省測繪局在測繪資質管理工作中發現,武漢航天遠景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年至2007年期間,在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情況下,擅自承接並實施了二廣公路湖南(安邵段)、石首市土地建庫、新洲1:2000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等項目。該公司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擅自從事測繪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二十二條和《湖北省測繪管理條例》第十五條關於測繪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2008年3月24日,湖北省測繪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四十二條關於未取得測繪資質從事測繪活動的法律責任的有關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責令停止違法測繪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萬元,並處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行政處罰。

    六、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金華分公司未匯交測繪成果案

    2008年1月,浙江省金華市規劃局在測繪市場監督檢查時發現,2007年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金華分公司在金華市區範圍內共敷設了4條地下通信管線,都沒有按照規定將竣工測繪成果在工程竣工後九十日內向金華市規劃局備案。經調查取證,發現該公司2006年敷設和更新的地下管線項目竣工測繪成果也未備案。1月14日,金華市規劃局下發了《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該公司在2008年1月31日前將2006年、2007年兩年敷設和更新的地下管線項目竣工測繪成果各一套送交備案。該公司在規定期限內仍未送交備案。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關於竣工測繪成果備案的有關規定。8月28日,金華市規劃局依據《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關於未備案竣工測繪成果的法律責任的有關規定,作出責令該公司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一週內將有關地下管線項目竣工測繪成果送交備案,並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

    七、外國公民卡爾·海文在河南洛陽非法測繪案

    2007年12月12日,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接到嵩縣國土資源局的報告,發現有外國人在嵩縣境內進行測繪活動。經查,2007年12月7日至12日,外國公民卡爾·海文以地質礦産資源調查為由,擅自在河南省洛陽市嵩縣及洛寧縣境內使用手持GPS(衛星定位儀)採集坐標點54組。卡爾·海文的測繪活動未經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七條和《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關於外國人來華測繪管理的有關規定。經聽證程序後,2008年3月10日,洛陽市國土資源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五十一條關於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違法在我國進行測繪活動的法律責任的有關規定,對卡爾·海文作出沒收測繪成果和測繪工具,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八、石獅市萬通網絡有限公司擅自編制地圖案

    2007年9月,福建省測繪局根據群眾舉報,對石獅市市場上發現的既沒有審圖號,也無地圖編制、出版、印刷單位的《石獅市城區圖》廣告地圖進行立案查處。經查,石獅市萬通網絡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未經測繪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在未取得地圖編制測繪資質的情況下,利用福建省地質遙感中心提供的《石獅市城區圖》數據資料,擅自編制登有廣告的《石獅市城區圖》(對開版)500張,並收取廣告費。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福建省地圖編制出版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七條關於地圖編制管理的有關規定。2008年5月5日,福建省測繪局依據《福建省地圖編制出版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關於非法編制出版地圖的法律責任的有關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立即停止編制地圖行為,限一個月內收回並沒收已印製的500張《石獅市城區圖》,並處罰款人民幣5千元的行政處罰。

    九、中鐵十七局太中銀鐵路建設破壞永久性測量標誌案

    2007年9月,陜西省榆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接到通知,稱中鐵十七局太中銀鐵路建設在路基清表時,發現路中有一個測量標誌(國家一等水準點),立即組織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實地調查,並及時上報陜西省測繪局。2007年12月18日,陜西省測繪局組織省市兩級執法人員對現場再次進行實地調查,對中鐵十七局太中銀鐵路建設工程指揮部下達了《關於禁止在國家一等水準點安全控制範圍內施工的通知》。中鐵十七局太中銀鐵路指揮部在國家測繪局尚未依法作出拆遷審批時,擅自在永久性測量標誌安全控制範圍內填土施工,致使該永久性測量標誌失去使用效能。2008年3月27日,陜西省測繪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五十條關於違反測量標誌保護規定的法律責任的有關規定,對中鐵十七局太中銀鐵路指揮部作出支付測量標誌遷建費人民幣2.2萬元,罰款人民幣5千元的行政處罰。

    十、雲南省昆明市曹某以個人名義非法測繪案

    2007年8月,曹某受雲南省昆明市呈貢縣某村民代表委託,對某村因建設需要被徵收的土地面積進行測量。經查,曹某不屬於任何一家測繪單位,以個人名義與某村民簽訂測繪協議,約定報酬為1.2萬元。測量工作結束後,為使測繪成果合法,曹某加蓋了雲南水運規劃勘察設計院的測繪資質專用章,並以此為由加收該村民代表5千元。曹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二十二條關於測繪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2008年1月9日,雲南省測繪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四十二條關於未取得測繪資質從事測繪活動的法律責任的有關規定,對曹某作出停止違法測繪,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7萬元的行政處罰,對雲南水運規劃勘察設計院進行了通報批評。

                                                    國家測繪局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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