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從河北省環保廳4月9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河北省政府決定自2009年起,在全省七大水系主要河流實行跨界斷面水質目標考核,對造成水體污染物超標的設區市、縣(市、區)試行生態補償金扣繳政策。
河北省在全國率先推出的“全省範圍的河流跨界斷面水質目標責任考核並試行扣繳生態補償金”政策,得到環保部的肯定,並被環保部確定為全國省級全流域生態補償的試點之一,對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自2008年4月起,河北省在子牙河流域的5市實施跨界斷面目標考核和生態補償管理機制。該項政策的實施,強化了政府的責任,有效地遏制了上遊向下游排污,子牙河污染程度總體呈下降趨勢,化學需氧量平均濃度比上年下降42.8%,氨氮平均濃度比上年下降13.7%,達到多年來最好水平。因此,省政府決定借鑒並推廣這一經驗,在全省七大水系主要河流實行跨界斷面水質目標責任考核並試行生態補償金扣繳政策。
河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於實行跨界斷面水質目標責任考核的通知》明確了考核範圍。各級環保部門負責對七大水系的56條河流、201個斷面進行考核。省環保廳負責考核主要河流跨設區市界的斷面,各設區市環保局負責考核本行政區域內跨縣(市、區)界的斷面。
《通知》對扣繳生態補償金標準作出明確規定。當河流入境水質達標(或無入境水流)時,所考核市跨市出境斷面的水質化學需氧量濃度監測結果超標0.5倍以下,每次扣繳10萬元;超標0.5倍以上至1.0倍以下,每次扣繳50萬元;超標1.0倍以上至2.0倍以下,每次扣繳100萬元;超標2.0倍以上,每次扣繳150萬元。
《通知》還規定,當河流入境水質超標,而所考核市跨市出境斷面水質化學需氧量濃度繼續增加時,所考核市跨市出境斷面的水質化學需氧量濃度監測結果超標0.5倍以下,每次扣繳20萬元;超標0.5倍以上至1.0倍以下,每次扣繳100萬元;超標1.0倍以上至2.0倍以下,每次扣繳200萬元;超標2.0倍以上,每次扣繳300萬元。同一個設區市範圍內,對所有超標斷面累計扣繳。 (通訊員王宏亮 記者吳艷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