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協會徽記公告(圖)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會)自1991年12月16日成立以來,本著促進海峽兩岸交往、發展兩岸關係、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宗旨,加強同贊成本會宗旨的台灣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的聯絡與合作;協助有關方面促進海峽兩岸各項交往和交流;協助有關方面處理海峽兩岸同胞交往中的問題,維護兩岸同胞的正當權益;受權開展兩岸協商。為體現海協會的宗旨和職責、展現團隊精神、凝聚兩岸同胞認同,海協會特請清華大學美術學院設計了會徽標誌。
會徽以藍色著調,採用“浪花”、“水紋”、“雙手”和“對稱的弧形線條”為基本元素,構成圓形圖案。翻捲的浪花及交融的水紋,象徵著海峽兩岸割捨不斷的聯絡;“浪花”中升涌而成的雙手,滿掬欲握,形象表達了兩岸同胞交流合作、平等協商的共同願望,也點染出海協會承擔的歷史使命。動感的雙弧線交匯成一個圓形將浪花和雙手緊緊包容,體現了中華文化中“和諧”、“圓融”的精神,寓意著兩岸同胞血脈相連,命運與共,攜手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共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為確保海協會徽記的嚴肅性和正常使用,避免與其他標誌相混淆,海協會現就該徽記的知識産權保護事宜公告如下:
海協會徽記不具有商業價值和目的,僅作為海協會標誌和象徵,主要用於兩岸的協商談判與兩會的交流交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海協會作為該徽記之權利人,依法享有版權。未經我會許可,任何機構或個人均不得使用該徽記,不得將該徽記進行拆分、歪曲、篡改等變形使用,亦不得將該徽記作為其他圖案的組成部分使用。
特此公告。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2009年4月21日
海協會與海基會領導人第三次會談定於26日舉行
新華社台北4月18日電(記者張勇 余福卿)海協會與海基會兩會領導人第三次會談預備性磋商18日在台北舉行。
4月18日,海協會與海基會在台北就兩會領導人第三次會談的相關事宜進行預備性磋商。這是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左)與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右)在磋商開始前握手。新華社記者 張勇 攝
雙方商定,兩會領導人第三次會談在南京舉行。4月25日舉行副會長、副董事長級工作性商談。26日上午舉行兩會領導人正式會談,下午簽署三項協議。簽署協議儀式結束後,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主任王毅將會見江丙坤董事長和海基會代表團主要成員。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