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政府公佈了雲南省取消的第八批81項省級批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其中包括交通類《駕駛員培訓結業證工本費》等2項,農業類有《農機監督費》等2項,建設類有《雲南省風景名勝區建設許可證工本費》等5項,教育類有《考試報名考務費》等13項,司法類有《裝備管理費》等8項,公安類《外國人證件費》等28項,人事類有《人事爭議仲裁收費》等3項,民政類有《老年人優待證》工本費1項,計劃生育類有《生育證》工本費等2項,勞動社保類有《就業證卡》工本費1項等。
省政府要求,各州(市)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公佈取消和停止徵收的收費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絕執行,不得越權審批和擅自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和強制收取經營服務性費用。對不按照規定取消收費項目停止收費的,堅決依法查處,並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