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省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林業宣傳工作的意見》,提出21項具體措施,力推林業宣傳工作再上新臺階。
《意見》要求,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林業宣傳工作的重要意義,強調加強林業宣傳工作,是新形勢下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發展現代林業,建設生態遼寧的需要;是貫徹黨和政府有關林業各項方針政策,加快推動現代林業建設的有效途徑;是展示林業建設成就,樹立林業良好形象,提高林業地位作用,增強全民生態意識,引領和推動林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手段。並在林業宣傳工作的基本原則、管理制度、激勵機制和如何進一步加強對林業宣傳工作的領導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
《意見》強調,各地要把林業宣傳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省、市、縣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形成各級林業部門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領導工作機制,特別是在開展重要宣傳活動時,主要領導要親自指揮、親自部署。要強化宣傳機構的行政管理職能,加強對林業宣傳和生態文化工作的管理,有關業務部門要積極配合宣傳機構工作,及時通報情況、提供宣傳線索和申請新聞發佈;要加大對林業宣傳工作的投入力度。各級林業部門要重視林業宣傳基礎設施建設,確保林業宣傳必須的經費、設備和辦公條件,林業宣傳經費可納入林業基本建設計劃,在預算內統籌安排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