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衛生廳日前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進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準備工作,並指定蘭州大學第一醫院和蘭州市肺科醫院為省級甲型H1N1流感定點收治醫院,甘肅省第二人民醫院為省級後備定點醫院,根據疫情發展適時調整定點醫院。
該通知規定,全省各市、州衛生行政部門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制定《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工作預案》,衛生部門要組建臨床救治專家組,醫療機構要儘快成立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領導小組、技術指導工作組和專家組,明確工作職責。根據衛生部下發的診療方案和技術指南,做好衛生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確保全體醫務工作者熟悉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知識。對醫務人員還要做好消毒隔離以及個人防護技術的培訓,組織開展技術練兵和應急醫療救治的演練,增強實戰能力。各市州、縣區要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指定醫療機構作為定點醫院集中收治可能出現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要做好醫療救治藥品、器械、消毒防護等物資的準備,預備一定床位,各項工作處於備用狀態。
該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院的呼吸道門診和定點醫院的收治病房要按照防治SARS和禽流感的標準以及衛生部要求,規範設置門診和病房,發現病例及時啟用。各級醫療機構要加強門、急診和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設和管理,認真做好呼吸道感染疾病門診的預檢分診工作,設立一定數量的發熱門診,定點醫院要在門(急)診所有入口處設立流感樣病例預檢分診點,在呼吸科等科室實行二次分診,指定專人加強預檢分診工作。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建立發熱病人首診負責制,對體溫38℃以上,伴有咽痛、咳嗽者,要詢問流行病學接觸史,對發熱前到過或居住在甲型H1N1流感疫區或接觸過病死豬的以及發熱伴有肺炎患者要進行專門登記。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實行以縣(區、市)為範圍,屬地定點救治的原則,原則上不得跨區域轉送至其他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