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研究制定境外産權管理制度和辦法,4月21日至30日,國資委副主任李偉率團赴新加坡和澳大利亞,對中央企業境外機構管理現狀和兩國相關法律與監管制度進行了考察調研,先後走訪了有關政府機構、會計師和律師事務所,分三次與24家中央企業境外機構及使領館進行座談,並實地考察了部分境外機構。
從考察及座談情況看,新澳兩國對外開放程度較高,具有相對完善的法律體系和企業監管制度,為中央企業境外投資提供了良好條件;境外機構基本上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整體運行平穩,經濟效益逐步提高;中央企業非常重視境外産權管理工作,在境外投融資管理、産權轉讓、財務資金管理、人員的派遣和管控等關鍵環節均有嚴格的制度規範。境外機構和使領館也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境外産權管理制度整體上不健全,境外投資存在無序競爭,管理人才缺乏,考核體系有待完善及派遣人員薪酬待遇等問題;同時受金融危機影響,新澳兩國經濟繼續下滑,需求萎縮,境外機構生産經營面臨一定困難。
李偉指出,隨著“走出去”戰略的實施,中央企業境外資産規模日益擴大,加強境外産權管理已提上議事日程,應儘快研究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使境外國有産權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李偉強調,境外産權管理責任主體是集團公司,應明確相關的工作程序和責任追究機制,制定辦法不是為了管死,也不能搞一刀切,要充分考慮國別、行業和企業性質等因素,以更好地推動中央企業進一步走出去,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李偉還向境外機構通報了國內經濟形勢,要求企業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正確分析和把握當前形勢,積極應對全球性經濟危機的衝擊,促進企業健康持續發展;同時告誡企業應嚴格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堅持依法合規經營,防範和減少各種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