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資金落實是關鍵。福建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著力建立穩定的資金渠道,切實落實住房保障各項優惠政策,進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因地制宜解決困難群眾住房問題。
一、多方落實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各地政府根據廉租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按照財政預算安排為主,多種渠道籌措的原則,建立穩定的資金渠道,切實落實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主要包括:每年財政預算中的保障資金、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之後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不低於10%的土地出讓凈收益、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渠道的資金。另外,對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於廉租住房的維護和管理。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實行專帳核算和項目預算管理。
二、設立廉租住房省級財政補助資金制度。福建省對財政特別困難的市縣,由省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給予適當補助。2008年福建省已安排廉租住房建設省級財政補助預算資金5000萬元,對廉租住房建設開展較好,且財政有困難地區實施獎勵和補助,今年福建省還將安排廉租住房建設省級財政補助資金1億元,將對福建省山區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給予傾斜補助。
三、落實經濟適用住房優惠政策。在加大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外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外,福建省將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優先劃撥供應、減免各種稅費等,切實降低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成本,減輕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困難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