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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五部門聯合出臺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暫行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14日   來源:大連市人民政府

    在第十九個“全國助殘日”前夕,大連市民政局、衛生局、教育局、財政局、殘聯聯合印發了《大連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凡大連市戶籍的年齡在14周歲以下享受大連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大連市重點優撫對象家庭的殘疾兒童,以及參加城鎮居民(兒童、學生)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終結報銷補償後,個人承擔費用仍有困難而確需康復救助的低收入家庭殘疾兒童在機構康復都可以得到基本的救助保障。另外,《暫行辦法》首次將殘疾兒童康復教育訓練和輔助用具服務納入政府救助範圍。對大連市傳統的醫療、康復救助項目和審批方式、救助程序進行規範並提高救助標準。同時對某些項目救助年齡放寬至18周歲以下的殘疾少年。

    《暫行辦法》共有五個部分,23條,涉及到六大類殘疾兒童的醫療、教育、訓練和輔具服務等康復項目的救助。其中醫療康復救助項目是在醫療保險、或新農合報銷補償之後個人繳費部分的實際發生額給予救助。貧困家庭18周歲以下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可以得到一次性最高限額6000元的救助;14周歲以下患白內障的兒童復明手術每例手術可以得到最高限額1000元救助。未納入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報銷補償的康復訓練和輔具服務項目,本《暫行辦法》也予以救助,家庭生活困難的聾兒、腦癱等肢殘兒童、智障等智殘兒童、孤獨症等精神障礙兒童在定點機構進行康復、訓練和教育,每年可以得到最高2400元的訓練救助。貧困家庭的肢殘兒童需要裝配大腿假肢每例最高4000元、小腿假肢最高1800元的救助;貧困家庭的肢殘兒童需要裝配矯形器具的,根據矯形器的類型分別予以救助;需要配戴助聽器的14周歲以下聽力殘疾兒童,可以得到最高3000元(實物) 救助;困難家庭需要配戴助視器的學齡低視力兒童、青少年(年齡放寬18周歲以下)可以得到每人不超過3件 (遠用、近用、學習使用等)最高800元的救助;需要適配輔助器具和生活自助具的殘疾兒童、青少年(年齡放寬18周歲以下),根據殘疾兒童需要,組合適配不超過3件輔助器具和生活自助具,最高800元的救助。

    同時,為保障殘疾兒童的康復救助的順利實施,《規定》還對定點機構管理、經費保障、管理和監督等做了詳細闡述,對在康復補助申請、審核、審批、核發過程中,弄虛作假、截流挪用、虛報冒領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需要康復救助的兒童,家長或監護人可以提出申請,填寫由所屬區市縣殘聯發放的《救助審批表》,經社區(村)、街道(鄉鎮)、區市縣殘聯審核同意蓋章(審核認定證明二類救助對象),報市殘康辦審批、備案、蓋章後,救助對象可持《大連市貧困殘疾人康復(醫療)救助通知書》到定點機構(醫院) 住院治療或康復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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