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更多創業者享受“稅收紅利”
——訪廣西壯族自治區地稅局副局長蒙啟華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在印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促進全民創業若干政策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明確提出了創業者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等稅收方面可享受減免優惠,旨在以政策性“紅利”激發全民創業熱情。
5月20日,記者就《意見》中提到的減免創業稅費等有關問題採訪了自治區地稅局副局長蒙啟華。蒙啟華表示,自治區地稅部門將把這些稅收優惠政策落到實處,讓老百姓看到真正的實惠,讓“稅收紅利”惠及更多的創業者,為全民創業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蒙啟華説,從《意見》中明確的稅收優惠對象來看,既有企業,也有轉業復退軍人、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從優惠稅種來看,涵蓋了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覆蓋的人群之廣、稅種之多,優惠的幅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切實執行好這些地方稅收優惠政策,必將對全民創業起到“催化劑”的作用。
其實,2008年下半年以來,為了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有關擴內需保增長的政策措施,自治區地稅局已經從地方稅收的角度積極制訂並實施了企業用得上、幫上忙、成效快的政策措施和服務措施。如從2009年1月1日起將營業稅起徵點從月營業額1000元調整為3000元;對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5年,第6至第10年減半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在廣西區內新辦的企業,納稅確有困難的,經地稅機關批准給予免徵自用土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自用房産的房産稅;對微利企業,報經自治區政府批准,給予免徵屬於地方分享部分的企業所得稅,等等。
蒙啟華説,特別是在制訂和落實返鄉農民工創業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地稅部門則是主動減免稅費幫助農民工“謀飯碗”。譬如,對返鄉農民工初次創業,免收稅務登記證件工本費;返鄉農民工從事個體經營的,其營業稅起徵點為月營業額5000元;對各類教育和培訓機構為返鄉農民工進行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等技術培訓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及隨營業稅徵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對返鄉農民工提供代養動物、代種植物、林木養護、林木砍伐和病蟲害防治等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及隨營業稅徵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返鄉農民工用自有房産和土地從事生産經營的,免徵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返鄉農民工初次創業所獲得政府部門給予的補貼,不計徵個人所得稅,等等。
政策有了,下一步關鍵是如何落實的問題。蒙啟華表示,地稅部門將從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優化服務、加強監督等幾方面著手,讓創業者及時、完全地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助全民創業一臂之力!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增強服務意識。地稅系統將認真組織學習自治區政府關於全民創業的有關精神,使地稅幹部深刻領會促進全民創業的重要意義,形成共識、形成合力,努力為全民創業提供更優質的稅務服務。二是制訂方案,明確職責。自治區地稅局將根據《意見》文件中確定的職責,儘快研究制訂出具體的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把責任落實到單位、落實到個人,確保各項措施能落到實處。三是優化服務,提高效率。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開展“項目建設年”和“服務企業年”活動的部署,結合地稅實際,在全區地稅系統中把服務全民創業作為“作風建設年”、“納稅服務年”活動的重要內容。通過加強支持全民創業稅收政策的宣傳、增設專門的服務窗口、簡化全民創業減免稅的審批流程、降低納稅人辦稅成本等辦法,落實對創業對象的支持。四是強化監督,狠抓落實。通過加大對促進全民創業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及時解決政策執行中的各種問題,對因人為因素導致全民創業有關稅收政策執行不到位的,對責任人將嚴懲不貸。(記者 周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