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青海等省藏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8〕34號),加快推進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建設進程,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關於進一步促進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意見》(工信部規〔2009〕229號,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加快了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總體要求和總體目標;根據青海省的資源優勢和産業優勢,從促進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發展,大力推進節能減排,積極推動特色産業發展,加快培育新的增長點,促進産業集聚和中小企業發展,和促進“兩化”融合、加快信息化建設等六個方面,提出了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下一步的發展方向和發展重點;《意見》還重點從加強規劃指導、支持一批重大項目建設、支持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我部支持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意見全文如下: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促進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意見
青海省在藏區發展、穩定和全國生態保護大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是我國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推進生態經濟建設、發展高原特色産業的重要區域。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以來,青海省經濟社會發展明顯加快。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青海等省藏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8〕34號),加快推進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建設進程,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特製定以下意見。
一、加快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重要意義、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重要意義。青海省地處青藏高原,人口少、面積大,是經濟欠發達的少數民族聚居區,境內鹽湖、有色金屬、黑色金屬、特色生物等資源豐富,水力、太陽能、風能等清潔可再生能源蘊藏量大,是我國重要的戰略資源接續地,也是國家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的重點區域。在以三江源生態保護為重點、構築高原生態安全屏障的前提下,促進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加快發展,是構建全國穩固的高原生態屏障、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是加快西部欠發達地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需要,也是推進藏區實現持續穩定繁榮,實現各民族共同發展、共同富裕的需要。
(二)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發〔2008〕34號文的總體要求,以實現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跨越式發展為戰略目標,以優勢資源開發和特色産業發展為切入點,堅持環保從嚴、合理佈局、綜合利用的原則,著力推動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進一步加強企業技術改造,加快技術進步,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大力推進節能減排,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努力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循環經濟産業體系,形成集約化、規模化、基地化的産業發展新格局,為青海省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目標提供重要支撐。
(三)發展目標。立足青海省資源優勢,以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為主要載體,形成鹽湖化工、能源化工、有色金屬冶煉及精深加工、裝備製造、電子信息基礎材料及太陽能産業、特色生物資源加工等六大産業集群,力爭到2015年,青海工業增加值比2007年增長2倍,以鹽湖化工為龍頭、以柴達木地區為核心的循環經濟産業體系基本形成,青海省建設成為全國重要的循環經濟示範區和大型鉀、鈉、鎂、鋰、硼及天然氣化工産品等特色産業基地。
二、支持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重點
(一)促進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發展
積極推進鹽湖資源綜合利用,延伸鹽湖化工産業鏈,培育和壯大産業集群,成為全國最大的鹽湖化工基地、鉀肥生産基地及西部地區重要的氯鹼化工産業基地。充分利用資源優勢,促進天然氣化工和鹽化工産業有機融合,發展聚丙烯、聚氯乙烯等下游産品,建設區域性石油天然氣化工基地。以煤炭清潔利用為龍頭,發展以煤氣化為核心的多聯産能源化工系統循環産業鏈。合理利用硼資源,支持硼酸及含硼精細化工系列産品發展。
重點支持鹽湖鎂資源綜合利用,將青海省建成國內重要的鎂及鎂深加工産品的研發和生産基地。高效利用特色礦産資源,發展碳酸鋰、鈷酸鋰、錳酸鋰等鋰産業。根據資源、能源及環境承載能力,按照産業佈局調整要求,適度承接東部地區産能轉移,推進鋁電聯營,加快發展高精鋁板帶、箔及軌道交通用型材等高附加值産品。支持銅鉛鋅冶煉企業引進和研發先進冶煉技術,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加大鐵礦資源勘探力度,逐步推進鐵礦石資源的有序開發利用。
(二)大力推進節能減排
支持高耗能行業和重點耗能企業全面實施節能降耗重點工程,著力推進節能降耗科技進步;支持高耗水行業的節水改造和水循環利用;支持通過産業融合、集聚,發展資源再生和環保産業。嚴格實施節能強制性標準,積極推進企業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能耗、物耗、水耗等標準。嚴格執行國家淘汰落後産能的政策,支持企業在國家明令限期內淘汰電解鋁、鐵合金、水泥、電石等能耗高、污染大、技術水平低的裝置。嚴格限制污染企業向青海省轉移。
(三)積極推動特色産業發展
重點支持藏毯、藏藥、肉類、乳製品、絨毛産業發展,加強生産基地和流通設施建設。充分利用高原生物資源優勢,建設形成以龍頭企業為主的食品、保健品和生物製品産業集群。加快建立藏藥質量標準體系,加大提取工藝技術和産品的研發力度,推進藏醫藥研究開發。扶持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産企業和民族手工藝品生産企業發展。支持採用先進技術,支持利用動植物(非棉)天然纖維資源,積極發展特色民族服裝服飾和特色紡織品。
(四)加快培育新的增長點
以建設現代特色裝備工業園區為契機,積極支持具有優勢、特色鮮明的大型專用數控機床及成套設備、石油機械製造、環衛設備、量具刃具、手工工具等先進裝備製造業的發展,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産品技術含量和核心競爭力,壯大骨幹企業。
發展提升硅材料産業,研發太陽能光伏發電設備,建設全國重要的太陽能産業基地;加快風能利用,科學佈局和建設一批風力電站;支持發展鋰離子動力電池、移動通訊設備用鋰電池和鋰離子儲能電池,使青海成為我國西部地區重要的新能源産業基地;集中力量發展鋰電池材料、聚苯硫醚、鋁鋰合金、鎂基合金等具有突出比較優勢的新材料産業;利用現有産業基礎,支持半導體材料及新型元器件發展。
(五)促進産業集聚和中小企業發展
重點推進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及格爾木、德令哈、烏蘭、大柴旦循環經濟示範園區建設,改造提升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生物科技産業園、甘河工業園區、東川工業園、南川工業園,促進特色産業集聚發展。
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基地和技術服務平臺等服務體系建設,提高中小企業技術水平。進一步健全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推進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完善非公有制經濟市場準入相關配套政策,公平市場準入;優化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財稅、金融等政策環境。
(六)促進“兩化”融合,加快信息化建設
用電子信息等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加快推進裝備製造、有色冶煉及壓延加工、鹽湖化工、石油天然氣化工、建材、農畜産品加工、中藏藥加工等傳統優勢産業的技術改造,提高信息化水平。支持將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成為全國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試點園區。做好頂層設計,有效整合信息資源,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信息服務平臺。加強對青海省發展特色軟體産業的指導,進一步做好藏文軟體開發和推廣應用工作,促進青海省藏文信息化建設。
進一步加強農村和藏區重點寺院信息通信設施建設,在已經實現所有鄉鎮和行政村通電話的基礎上,力爭2012年前實現100%的鄉鎮能上網、95%的藏區寺院通電話。鞏固農村信息化現有成果,逐步開展縣域範圍內的三網融合試點。深入開展“信息下鄉”活動,逐步建設和完善農村基礎性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和鄉村信息服務場所,積極發掘農村信息資源,推動信息內容、信息終端和信息服務的進鄉入村。
三、加強規劃指導和政策支持
(一)加強規劃指導。進一步加強對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的指導力度,根據青海省要求可組織對省內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論證。在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總體規劃、行業規劃及專項規劃的産業佈局和重大項目安排中,充分考慮青海省優勢和特色産業的發展,指導青海省編制特色工業發展規劃,制定和完善節能降耗、淘汰落後、發展循環經濟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對青海省應急通信建設適當給予政策傾斜,積極指導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加強青海省應急通信設備和隊伍建設,滿足青海省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通信保障需求。
(二)支持一批重大項目建設。在國家技術改造等專項資金安排中,重點支持有利於青海省長遠發展、符合國家規劃和産業政策的鹽湖化工、煤化工、裝備製造、鋁電聯營、新能源及新材料、生物工程以及地方特色産業、節能減排、循環經濟、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等重大項目建設。支持青海省組織開展優勢和特色産業項目前期工作,完善重大項目儲備庫。支持在青海省開展直購電試點工作。
(三)支持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支持建立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和工程中心;在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安排上,支持青海省在具有基礎和優勢的領域承擔相關任務。在電子信息産業發展基金、信息技術應用“倍增計劃”、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安排上,對青海省優勢和特色産業項目給予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