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日,農業部正式啟動了信息公開電子監察系統,通過電子化手段實現對整個部機關印發文件公開情況的全過程監督,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的全面性、及時性和準確性,為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提供了有力支撐,使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水平邁上了新臺階。
建設信息公開電子監察系統,提高農業部信息公開工作水平,是農業部黨組《關於創新體制機制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科學發展工作方案》和《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的實施辦法》提出的明確要求。針對信息公開工作目前普遍存在的管理難、監督難問題,農業部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工作特點,專門研究制定了《農業部信息公開電子監察管理暫行辦法》,通過開發信息公開電子監察系統,將應公開信息的公開過程納入電子時限管理,將監察是否存在應公開未公開信息納入常態化管理,依託信息公開電子監察系統的信息採集、預警提醒、數據匯總、統計分析等四大功能,有效地實現了對信息公開工作的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管理和服務。該系統對應公開發文的實際公開過程實行綠、黃、橙、紅四色標記,綠色表示正常運行,黃色表示進入預警狀態(提前5個工作日),橙色表示當天預警,紅色表示超時警示。各司局通過電子監察系統,能夠及時掌握本司局信息公開情況,做到“提前預警、限時辦結”,確保政府信息該公開的必須公開,並在時限要求內及時公開。
農業部信息公開電子監察系統的啟動實施,標誌著農業部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更加健全,監督管理更加完善,以公開帶服務、以公開推改革、以公開促發展的能力進一步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