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教育優先發展力度,促進城鄉教育協調均衡發展,近日,省政府轉發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於財政支持教育優先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快教育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支持深化教育改革,加大各級政府投入力度,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使青海省教育支出佔財政支出比重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意見》明確了財政支持教育優先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目標和政策措施。《意見》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經費增長機制。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鼓勵各地不斷加大教育投入,確保預算內教育經費佔財政支出比例每年提高一個百分點。州(地、市)、縣政府要從省對下轉移支付中安排不少於20%的資金用於教育發展;加大基礎教育投入。確保未“普九”地區2010年實現“兩基”目標。重點解決初中校舍不足問題,擴大寄宿制學校規模,滿足“普九”需求;完善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推進農村牧區中小學佈局結構調整。爭取用3-5年時間集中解決目前全省農村牧區辦學分散、規模小的突出問題;加快發展普通高中教育。建立支持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的財政政策,集中辦好一批規模化優質高中,解決高中教育資源緊缺和大班大校的問題;支持發展職業教育。整合資源、統籌資金,支持做大做強一批骨幹職業學校,重點支持基礎較好的國家級示範學校建設。優先解決發展勢頭好、就業率高的學校基礎設施和實訓基地建設滯後的問題,提高職業教學質量;提高高等教育辦學質量。圍繞青海省支柱産業、特色産業、優勢産業發展,優化學科專業建設的原則,加強省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支持高水平學科、特色學科建設。積極支持青海大學“211”工程建設。支持青海師範大學、青海民族大學擴大辦學空間建設,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建立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記者/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