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國家林業局在四川省成都市召開地震災後林業恢復重建第二次座談會。國家林業局副局長祝列克提出,中央要求在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恢復重建工作,目前期限只餘下一年零三個月,四川、陜西、甘肅3省林業部門和臥龍、白水江保護區管理局必須抓好規劃落實,確定項目,履行相關手續,嚴格資金監管與使用,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地震災後林業恢復重建工作。
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應急搶險工作結束後,國家林業局迅速組織開展了林業災害損失評估、編制《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生態修復專項規劃》、召開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佈置會議、爭取國家政策和各方支援、規範救災資金物資使用管理等工作。
祝列克説,林業災後恢復重建工作雖已取得階段性成果,但距生態修復專項規劃制定的目標、任務還相差很遠,依然存在著項目組織滯後,重建基金不能及時足額到位,災後生態修復工程難以納入對口援建範圍,生態修復部分進度緩慢、剩餘工程工作量大、工作難度大等問題。四川、陜西、甘肅3省林業部門和臥龍、白水江保護區管理局要充分認識恢復重建任務的艱巨性、複雜性和緊迫性,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重點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工作進度。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期限壓縮為兩年,即從2008年10月1日開始到2010年9月30日結束。受災省區和相關單位要按照生態修復專項規劃和項目實施方案抓緊與發改、財政等部門溝通,做好項目實施方案與規劃的對接,認真組織項目,積極協調爭取資金。
二是強化質量,確保安全,穩步推進。林業生態修復工程投資大,建設任務艱巨,要強調“兩個防止”:防止因加快建設速度忽視建設質量,防止超標準、超範圍建設。
三是加大科技扶持力度,提升科技含量。受災省區和單位要科學籌劃,精心組織,強化科技支撐,提高生態修復科技含量。如需科技人員,國家林業局將積極協調相關省區抽調精幹科研人員給予科技幫扶。
四是統籌兼顧,重點突出,強化監管。在組織項目和安排資金時注重輕重緩急,優先解決職工群眾的生産生活問題,對容易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且生態位置重要的地區優先予以恢復建設。嚴禁利用災後恢復重建之機搞規劃範圍之外的樓堂館所或變相提高標準鋪張浪費。強化災後恢復重建資金監管,嚴禁滯留、截留、挪用恢復重建資金。
祝列克在四川期間,到北川縣、汶川縣映秀鎮、臥龍自然保護區調查研究林業部門災後重建工作,看望了林業系統幹部職工。(記者 蘇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