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中國公民在埃塞俄比亞機場出境時因未申報所攜外匯現金而被判刑入獄。根據埃塞外匯管理規定,外國人入境埃塞時必須申報所攜外匯現金數量,出境時也應申報所攜外匯現金數量。如出境時申報的外匯數量多於入境時申報的數量,須出示當地銀行證明,否則將面臨法律懲罰,被判入獄服刑。
外交部領事司和中國駐埃塞俄比亞使館已于2月11日就此發佈“出國特別提醒”,現再次提醒進出埃塞的中國公民遵守上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