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掛牌。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組建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後,將不再保留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同時組建自治區公務員局,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管理。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原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職責進行整合,主要職能有:一是以促進就業、維護勞動關係穩定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核心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二是以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管理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
自治區公務員局今天(22日)也正式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