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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印發意見要求加強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23日   來源:司法部網站

    農業部、司法部、全國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近日聯合印發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宣傳工作。

    據了解,自2007年7月1日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以來,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全國各地蓬勃興起,已經發展成為重要的農村市場主體,並逐步成為重要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在帶領農民建設現代農業、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意見指出,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涉及億萬農民切身利益,關乎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進一步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宣傳工作,努力使法律精神家喻戶曉,切實為廣大農民和基層幹部所掌握和運用,切實增強農民群眾的合作理念和依法辦社意識,切實增強各級幹部依法支持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對貫徹依法治國方略、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依法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意見提出,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宣傳工作要與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緊密結合,與宣傳各項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扶持政策緊密結合,與推廣典型經驗和宣傳先進事跡緊密結合,明確要求,突出重點,使全社會更加深入地了解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立法精神、主要內容、配套措施,進一步夯實法律貫徹實施的基礎。要通過法律宣傳,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和法律規定,始終堅持成員以農民為主體,以服務成員為宗旨,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始終堅持入社自願、退社自由,讓農民自主選擇;始終堅持合作社互助互利的本質特徵,使全體成員共同受益;始終堅持成員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則,防止合作社被少數人控制和壟斷,成為為少數人謀利益的工具。要通過法律宣傳,使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進一步牢固樹立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扶持農業和農民的觀念,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現代農業制度建設中的關鍵作用,在農技推廣和新型社會化服務體系中的基礎作用,在現代農業産業體系和生産經營中的組織載體作用,不斷加大扶持力度,改進支農方式,落實財政、金融、稅收等扶持政策,大力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儘快使之成為引領農民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

    意見要求,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司法行政機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門,要把宣傳普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擺在農村普法宣傳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強組織領導,搞好統籌規劃,為深入持久地開展宣傳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要建立健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普法宣傳的工作協調機制,密切聯絡,統籌安排,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相互支持配合。要把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列入農村普法重要內容,對各級黨政領導幹部集中開展普法學習教育。要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建立學習考核機制,增強各級幹部學習掌握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律知識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增強各級幹部運用法律知識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能力。

    意見強調,要充分發揮基層法制宣傳員的作用,定期製作發佈一批法律宣傳畫,生動直觀地闡述立法背景、目的和有關法律釋義。要採取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密切結合“法律六進”活動,通過發放宣傳材料、張貼宣傳標語、口號、製作黑板報、編排文藝節目、舉辦法制講座和諮詢、開展法律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手機短信、遠程教育等多種手段,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立體宣傳格局。從2009年起,確定每年7月的第一個星期六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律宣傳日”,各地要積極組織各種新聞媒體集中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宣傳活動,積極為“宣傳日”活動營造良好氛圍,為深入貫徹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創造良好輿論環境。(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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