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關於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快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近日,財政部、水利部印發了《關於實施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正式啟動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
《意見》指出,在繼續做好小型農田水利專項工程建設的同時,從2009年起,在全國範圍內選擇一批縣市區作為全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實行重點扶持政策,通過集中資金投入,全面開展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意見》同時闡述了開展全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建設原則、主要任務、目標以及有關要求。
2009年,全國共安排400個縣作為第一批全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今後,中央財政將分期分批將更多符合條件的縣市區納入全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範圍。同時,進一步完善重點縣建設的有關管理辦法,確保重點縣建設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