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國部分地區發生了較為嚴重的旱災、風雹、洪澇、颱風、山體滑坡、地震等自然災害,給人民群眾的生産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年初,河北、山西、安徽、江蘇、河南、山東、陜西、甘肅等冬麥區遭受歷史罕見春旱,5月後,山西、內蒙古、西藏、甘肅、寧夏等地再次遭受嚴重旱災。6月份,華北、黃淮、江淮等地頻繁發生風雹災害,兩個熱帶氣旋相繼在我國東南和南部沿海登陸。6月30日,四川省綿竹市連續發生兩次5級以上地震,造成了一定損失。6月末以來,西南地區東部至長江中下游地區出現強度大、持續時間長的強降雨過程,江蘇、安徽、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等地相繼發生嚴重洪澇災害。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當前災情和救災工作,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國家減災委主任回良玉就做好當前抗災救災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當前正是自然災害多發季節,四川今天連續發生兩次5級以上余震,各地的風雹災害頻繁發生,南方的此輪降雨過程持續時間長、範圍廣、強度大,局地災害很重。望對各級民政部門進一步提出明確要求,務必把抗災、減災、救災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及時深入一線指導工作,解決實際問題,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的生産生活。”
日前,民政部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回良玉副總理批示精神,切實做好抗災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災區社會穩定。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門要站在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極端負責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今年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救災工作作為當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把手牽頭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親自抓、靠前指揮,建立從上到下齊抓共管、人人有責的工作機制,逐級分解任務,層層落實責任。要強化民政部門的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能力,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會商溝通和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和制度,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嚴格執行《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確保在災害發生後第一時間掌握、報告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對造成死亡和失蹤10人以上(含10人)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當地民政部門必須在災害發生後2小時內上報上級民政部門並直報民政部。對遲報、瞞報、漏報災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切實加強汛期的應急值守,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明確值班工作部門領導責任制,確定帶班人員和值班人員的職責,保證信息暢通。
通知強調,重大災害發生前後,災區民政部門要及時啟動救災應急響應,嚴格執行預案各項規定。要把確保受災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工作首位,及時轉移處於危險區域的受災群眾;要派出工作組赴災區一線,幫助和指導當地開展抗災救災工作;要及時下撥救災應急資金,調運救災應急物資,確保受災群眾在過渡性安置期間有飯吃、有衣穿、有臨時住所、有病能及時醫治;災情基本穩定後,要積極做好受災群眾的心理疏導和撫慰,抓緊開展倒損房屋恢復重建各項準備工作;有志願者參與抗災救災或需要開展救災捐贈的,要做好組織、指導和服務工作。
通知指出,各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要切實加強應急值班,強化與鐵路、交通運輸、民航等部門的應急聯動機制,做好緊急調度救災物資的各項準備,確保災害發生後救災應急物資能在第一時間啟運,第一時間到達災區。各地對擬開放的避難場所,要提前將所需生活物資準備到位,切實保障緊急避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各地要抓緊配備應急通訊裝備,相關人員要熟練掌握應急裝備的操作和使用,定期檢查裝備所帶電源電力是否充足,確保一旦災區通訊設施受損,能夠與上級民政部門及時建立聯絡、迅速報告災情。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認真做好查災核災工作,協同財政、統計等部門,及時開展倒房評估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的客觀性和準確性。要及時制定災後農房恢復重建方案,成立各級恢復重建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和具體工作職責,確保重建工作有序開展。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出臺農房恢復重建的優惠政策,落實具體幫扶措施,切實幫助農村困難群眾重建住房。要加強恢復重建資金的管理,資金分配要做到公開、透明,資金使用要統籌兼顧、保障重點,要定期對農房重建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確保重建進度和工程質量。
民政部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回良玉副總理批示精神
切實做好當前抗災救災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政局:
今年以來,我國部分地區發生了較為嚴重的旱災、風雹、洪澇、颱風、山體滑坡、地震等自然災害,給人民群眾的生産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年初,河北、山西、安徽、江蘇、河南、山東、陜西、甘肅等冬麥區遭受歷史罕見春旱,5月後,山西、內蒙古、西藏、甘肅、寧夏等地再次遭受嚴重旱災。6月份,華北、黃淮、江淮等地頻繁發生風雹災害,兩個熱帶氣旋相繼在我國東南和南部沿海登陸。6月30日,四川省綿竹市連續發生兩次5級以上地震,造成了一定損失。6月末以來,西南地區東部至長江中下游地區出現強度大、持續時間長的強降雨過程,江蘇、安徽、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等地相繼發生嚴重洪澇災害。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當前災情和救災工作,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國家減災委主任回良玉就做好當前抗災救災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當前正是自然災害多發季節,四川今天連續發生兩次5級以上余震,各地的風雹災害頻繁發生,南方的此輪降雨過程持續時間長、範圍廣、強度大,局地災害很重。望對各級民政部門進一步提出明確要求,務必把抗災、減災、救災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及時深入一線指導工作,解決實際問題,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的生産生活。” 當前,我國正處於主汛期,災害形勢十分嚴峻,洪澇、颱風等災害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産造成的威脅不容忽視,救災工作任務艱巨。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回良玉副總理批示精神,切實做好抗災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災區社會穩定。現就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責任落實到位
各地民政部門要站在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極端負責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今年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救災工作作為當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把手牽頭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親自抓、靠前指揮,建立從上到下齊抓共管、人人有責的工作機制,逐級分解任務,層層落實責任。要強化民政部門的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能力,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會商溝通和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和制度,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加強災情管理,確保信息報告及時準確
各地民政部門要嚴格執行《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確保在災害發生後第一時間掌握、報告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對造成死亡和失蹤10人以上(含10人)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當地民政部門必須在災害發生後2小時內上報上級民政部門並直報民政部。對遲報、瞞報、漏報災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切實加強汛期的應急值守,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明確值班工作部門領導責任制,確定帶班人員和值班人員的職責,保證信息暢通。
三、及時啟動預案,確保應急救助有序開展
重大災害發生前後,災區民政部門要及時啟動救災應急響應,嚴格執行預案各項規定。要把確保受災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工作首位,及時轉移處於危險區域的受災群眾;要派出工作組赴災區一線,幫助和指導當地開展抗災救災工作;要及時下撥救災應急資金,調運救災應急物資,確保受災群眾在過渡性安置期間有飯吃、有衣穿、有臨時住所、有病能及時醫治;災情基本穩定後,要積極做好受災群眾的心理疏導和撫慰,抓緊開展倒損房屋恢復重建各項準備工作;有志願者參與抗災救災或需要開展救災捐贈的,要做好組織、指導和服務工作。
四、加強備災工作,確保物資裝備保障有力
各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要切實加強應急值班,強化與鐵路、交通運輸、民航等部門的應急聯動機制,做好緊急調度救災物資的各項準備,確保災害發生後救災應急物資能在第一時間啟運,第一時間到達災區。各地對擬開放的避難場所,要提前將所需生活物資準備到位,切實保障緊急避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各地要抓緊配備應急通訊裝備,相關人員要熟練掌握應急裝備的操作和使用,定期檢查裝備所帶電源電力是否充足,確保一旦災區通訊設施受損,能夠與上級民政部門及時建立聯絡、迅速報告災情。
五、及早安排部署,確保農房重建穩步推進
各地民政部門要認真做好查災核災工作,協同財政、統計等部門,及時開展倒房評估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的客觀性和準確性。要及時制定災後農房恢復重建方案,成立各級恢復重建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和具體工作職責,確保重建工作有序開展。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出臺農房恢復重建的優惠政策,落實具體幫扶措施,切實幫助農村困難群眾重建住房。要加強恢復重建資金的管理,資金分配要做到公開、透明,資金使用要統籌兼顧、保障重點,要定期對農房重建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確保重建進度和工程質量。
民 政 部
二○○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