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靈山景區
為保護文化資源和生態環境,維護宗教場所文明、安全、環保和秩序,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局等五部委發出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全國宗教旅遊場所進香活動的號召。靈山勝境作為全國知名的佛教文化主題景區,自1997年建成開園以來,始終堅持重視遊客燃香活動的規範管理,遵守佛事用香、佛事用燭標準,以及國家、地方關於宗教旅遊場所安全、文明燃香的規定。並且從香燭生産源頭到消費使用的所有流程與環節,全部納入科學規範、嚴格有序的管理體系中,確保了靈山景區十五年來無燃香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了遊客與信眾的合法權益,確保了靈山景區正常、有序、清凈的旅遊環境,不斷提升和優化了靈山景區的環境質量。
一、堅持規範燃香管理,確保安全有序環境
靈山景區平均每年遊客量達200多萬人次,其中很多遊客與信眾有進香祈福的需求,因此靈山景區內每天的燃香量較大,特別是節假日,更是香火鼎盛。為了確保進香活動安全有序進行,我們從軟硬體兩方面著手,確保燃香的每一環節都可管、可控、可靠,確保萬無一失。
(一)限制燃香點設置和現場保障相結合。靈山始終高度重視燃香點規範化管理,對燃香點的設置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1997年靈山景區正式開放以來,通過十數年的建設發展,歷經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和三期工程的建設,景區面積由300畝增加到1200畝,佛教文化景觀和景點大大豐富。但是考慮到景區和遊客安全因素,燃香點卻由原來的5個減少到目前的3個,嚴格控制可燃香的區域,堅決杜絕在景區隨意燃香;同時,對於燃香區域則全部要求空曠開闊,遠離建築、樹木等可燃物。在此基礎上,燃香現場每天時刻安排人員在現場服務保障,組織人員及時清理,時時保持地面及周邊環境的整潔乾淨,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隱患。
(二)日常管理和重大活動管理相結合。一直以來,靈山始終充分認識重視日常管理對於預防安全事故發生的重要性,在制度上不斷完善燃香點巡查制度,安排專門人員加強日常秩序巡查和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工作,明確巡查人員分工,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在健全安全防火網絡的基礎上,制定了相應的應急預案,健全了基礎臺帳,為做好燃香區域安全防火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在重大節慶日和靈山舉行重要佛事活動期間,我們還專門組織安全維護隊伍,維持燃香點的進香秩序。一旦遊客流量和進香密度、頻度過大,則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在重點場所設立臨時指揮組,採取控制人流量,維護現場秩序,強化防火巡查等措施,保證燃香的安全有序進行。1997年靈山景區開園至今,從未發生一起燃香安全事故。
(三)技術保障與管理保障相結合。為了杜絕險情發生的可能性,除了加強的管理保障外,我們還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從技術保障上加強安保措施。1997年以來,先後投入三百多萬元,對燃香器具進行不斷的改進和完善。例如,對燃香器具等設施進行加高,並架上遮蓋,防止香火四逸,並規定大風乾燥天氣禁止燃香。同時,定期對燃香器具進行安全檢查和檢修維護,及時更換存在安全隱患的各類器具;香爐周邊、廟宇長廊全部安裝消防器材,構建安全消防網絡,劃歸日常巡查隊伍管理維護。在技術和管理的雙重保障下,靈山景區內的燃香活動常年保持安全和有序。
二、培育文明燃香習俗,營造靈山燃香文化宗教旅遊場所香燭經營魚龍混雜、進香習俗混亂不一,一直是景區管理的難題。針對這種情況,多年來,靈山勝境在認真總結他人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對景區香燭經營進行了統一規劃管理,加強文明燃香的宣傳引導工作,並培育了富有靈山特色的“三柱香”文化,摸索出了一種既尊重信眾需求、又便於管理、同時具有靈山特色的燃香文化。
(一)統一規劃景區內的香燭經營。為了規範市場秩序,景區範圍內的香燭産品經營權由公司統一規劃,按照科學、合理的佈局設點經營,以統一的店面、統一的産品、統一的價格,滿足不同階層香客對香燭的需求。我們還採取相應措施,與政府技術監督、工商、環保等職能部門聯手,阻止不符合國家生産標準、非正規廠家生産的、污染嚴重的香燭進入景區銷售。同時,嚴厲打擊導遊拉客、強買強賣香燭産品等行為,從根本上杜絕了強拉或誘導遊客和信眾花高價燒高香現象,規範了景區香燭市場秩序,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大力培育燒靈山“三炷香”習俗。為了減少景區燃香的數量,我們請佛教界人士結合江南燒香習俗,推出“誠請靈山三炷香,增福添壽財更旺”的燒三炷香習俗,開發出每把只有三炷香的靈山特色香,引導信眾形成“燒香不在多,而在誠”的觀念,有效避免了香客燃燒價格昂貴、數量龐大、污染相對嚴重的捆香,從而引導廣大香客養成文明進香,理性燃香的習慣。
(三)全面推廣靈山燃香文化。作為佛教文化旅遊勝地,靈山尤其注意挖掘燃香活動中積極、正信的文化內涵,制定了《靈山請香規範細則》,創新獨具特色的靈山燃香文化,從文化儀式的層面引導信眾文明進香,培養美德。燒香貴在虔誠。虔誠所表現出來的安靜、文明、禮讓、和諧,對人們文明健康習慣的培養具有很重要的促進作用。例如,我們推出的“誠請靈山三炷香”,就是要體現“燒三支文明香,敬—片真誠心”;通過規範燒香儀式,積極引導遊客們做到“三凈”:語凈,不在廟堂裏大聲喧嘩,不説髒話和謊話;行凈,待人溫和,遵從先後次序;心凈,心要誠實,表裏如一。通過這些積極的引導,使遊客、信眾在靈山燒香的過程變成了塑造文明健康人格的過程。
三、倡導環保燃香理念,建設一方和諧凈土
靈山勝境得天獨厚的環境資源既是寶貴的自然資源,也是多年來靈山人精心呵護的結果。一直以來,我們都將保護環境作為義不容辭的重大責任和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寶貴資本,積極倡導環保燃香理念,建設一方和諧凈土。因此,抵制偽劣有毒、污染性大的香燭進入景區,開發使用具有環保效能的香燭産品,顯得至關重要。為此,我們採取了一下幾點措施:
(一)大力開發環保型香燭産品。在中國佛教協會的指導和幫助下,我們于1995年投資興建了無錫市靈山香燭工藝製品有限公司,全面進入香燭生産領域,致力於開發安全性高的環保型甚至是保健型的香燭新産品。
作為國內頗具規模的香燭生産企業,靈山香燭公司管理體系科學、技術力量雄厚,産品不僅通過了ISO9001—2000版國際質量體系認證,而且暢銷160多個國家和地區。在祥符禪寺主持無相法師的大力支持下和指導下,靈山香燭公司每年投入一百多萬元,用於環保香燭的開發和持續改進。所開發的環保香燭系列産品,摒棄了以化工産品為原料的傳統製作方法,選用茴香、良姜、五加皮、甘草、官桂、白芷等優質天然香料和中草藥為原料,最大限度地減少了灰份、煙度和燃燒時間。各類氣體的平均排放量均達到環保部門制定的優良指標。其中,無煙香、無煙燭等産品二氧化碳排放量極少,能有效避免溫室氣體的過多排放;天然檀香、靈山檀香王等品類能確保在燃燒時不釋放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不僅完全避免對遊客身體造成傷害,其中的中草藥成分還具有殺菌消毒、凈化空氣的特殊功效。靈山景區採用這種環保香燭,完全達到了保護景區生態環境,保持景區一級空氣的目的。
(二)著力引導香客抵制偽劣香燭。抵制偽劣香燭不僅需要我們採取管控措施,還必須取得廣大香客的主動配合。因此,我們通過景區宣傳冊和香燭經營點詳加宣傳,並採取發放文明倡議等一系列措施,提高遊客的環保意識,盡力使遊客從思想上認識到使用環保香燭産品對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意義,鼓勵和引導遊客對偽劣香燭的辨別和抵制,促使環境保護、文明進香行為成為香客和遊客的自覺行動,從根本上保護景區空氣質量,為遊客營造一個清新無污染的生態環境。同時,我們還主動邀請有關政府部門定期對景區內所有香燭銷售點進行檢查,在防止偽劣香燭進入景區銷售的基礎上,對靈山香燭質量也進行了有力的監督。
四、構建和諧僧俗關係,形成齊抓共管局面
祥符禪寺與靈山景區互為依託、緊密合作,是靈山景區穩步快速發展的根本保障。景區燃香的長效、規範管理,離不開寺廟的理解、支持與合作。長期以來,靈山勝境與祥符禪寺高度統一思想認識,高度統一行動,通過構建和諧的僧俗關係,形成齊抓共管局面,保證了靈山景區燃香活動的有序管理。
(一)加強香燭産品銷售合作。為確保靈山景區內所有燃香都能達到安全、環保標準,我們秉承“不與寺廟爭利益”的一貫理念,通過與祥符禪寺充分溝通,達成香燭産品市場銷售的共識,保證了寺內香燭用品與景區內香燭用品屬於統一品類、統一質量、統一標準、統一規格、統一價格,在避免了香燭銷售惡性競爭的同時,有效維護了香燭經營的秩序和景區整體生態環境。
(二)緊密開展燃香管理合作。在燃香活動中,我們與祥符禪寺院在日常管理中開展緊密合作,所有燃香點的現場安全管理由景區、寺廟共同負責,並就營造文明燃香文化等形成統一氛圍,不留安全管理的空白和死角,共同構建景區內安全、文明燃香的環境;在開展重大佛事活動期間,雙方共同組建聯合工作團隊,由寺院法師引導信眾燃香規範和儀式,既滿足了信眾祈福祝願的需求,又保證了燃香活動的秩序;靈山負責活動現場大環境的秩序維護和安全巡查,共同確保了重大佛事活動的安全有序。
歷經十餘年的積極探索和實踐,靈山建立了從香燭生産、流通到消費、回收等各環節的科學管理體系。在規範燃香活動秩序,創造靈山“三柱香”文化,和引導香客文明進香等手段的作用下,靈山取得了一些有益經驗,不斷創新、改進燃香活動管理方法,將靈山景區建設成為一個清靜莊嚴、文明有序的佛教文化旅遊勝地,為規範全國宗教旅遊場所燃香活動試點工作貢獻智慧和力量。
普陀山風景名勝區
一直以來,普陀山管委把“文明敬香”工作始終作為構建“大家的普陀山”和“永續的普陀山”的重要內容,作為景區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際工作中做到“四個抓”:
一、抓管理領域的文明。
(一)為了確保香棒經營的規範有序,鞏固清理整頓成果,協調處理相關事宜,成立三個層次的監督管理機構。
一是成立普陀山“文明敬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管委會領導任組長,普陀山佛協、市民宗局領導任副組長,普陀山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物價分局、執法分局等單位領導及個體工商戶代表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指導、協調監督等工作。二是組建成立內部監督管理隊伍。確定由工商分局牽頭,各相關職能單位和佛協選派相對固定人員,定期、不定期對香棒經營市場進行巡查監督,收集相關信息,及時制止和處理違反規定行為。三是組建行業自律組織。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原則,組建全山香棒經營戶行業自律組織,規範同行業之間、産供銷之間經營銷售行為,共同維護好旅遊市場秩序。
(二)制訂出臺《普陀山風景區香製品無理由退貨誠信服務自律公約》,確保消費者在正常購買由普陀山佛教協會監製的系列香製品之後,對感到不滿意、不合適、不喜歡的香製品進行退換時得到的一種誠信服務。
(三)制訂《普陀山餐飲服務、香棒和冷飲(攤位)零售行業信用監管實施辦法(試行)》,著辦培育香棒經營主體的信用意識,規範經營行為和市場秩序。通過信用徵集、評價、反饋、公示等方式,以激勵、限制、懲戒、教育等手段,不斷提高行政監管效能,促進香棒零售服務行業信用狀況的改善,使景區旅遊服務行業管理水平再上新臺階。
二、抓生産領域的文明。
出於對風景區香棒市場長遠發展考慮以及對香製品質量的保證,目前我山經營的香棒指定由一家廠家獨家生産、提供,由普陀山佛教協會對指定香棒生産企業的生産原料、配方、規格、等級、包裝、生産工藝、質量管理等進行監製,嚴格按照環保標準進行生産原料配置,出廠成品香棒在包裝上加貼商品標識、防偽標記和建議零售價格。為適應香棒市場經營需要,從當初單一的3元一把棒香,又相繼開發生産了盒香、筒香等三個品種,目前又在考慮從在包裝外形上;在價格檔次上;在名稱設計上進一步迎合各種香遊客的心理需求,特別是在價格檔次上應該分出高、中、低三檔,從而滿足各類消費人群;另外還將推出例:平安香、全家福、事業旺、健康、財運等符合消費者心理的品名。同時,為了保護環境,提高香棒産品質量,規範市場用香,通過積極努力,我山的觀音吉祥香通過了質監部門“無公害禮儀用香舟山市地方標準”的技術認定,目前正在申請省級強制性地方標準。
三、抓流通領域的文明。
(一)對全山香棒經營戶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頓,重新制定經營香棒的準入和違反規定的退出辦法。
一是實行香棒特約經營,凡要求申請經營“特約經銷香”的經營戶不得經銷其它品種香棒,原有其它香棒一次性撤櫃後,由指定廠家折價回收。二是重新確認經營主體。對全山香棒經營戶(含兼營),重新審核經營資格,簽訂《文明經營承諾書》、《特約經銷協議書》,經核準,報管委會同意後,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換發營業執照,不符合條件或放棄經營的,核減或登出香棒經營範圍。三是建立經營主體退出機制。在香棒經營中若不履行承諾內容、違反協議和自律要求及相關監督管理規定的,天澤商業服務有限公司(注:全山商亭管理單位,主要負責商亭租賃)和香棒生産廠家可按相關條款解除其商亭租賃協議和特約經銷協議,協議解除後,因其無經營場地可由工商部門登出營業執照。
(二)香棒供銷。香棒定點生産企業根據同香棒經營經營戶簽訂《特約經銷協議書》,派員每天分區域進行直送,並建立香棒供應臺帳,記錄逐戶的供應數額。違反特約經銷協議、標價外加價、欺詐、虛假宣傳等行為,可解除協議,停止供貨。四、抓禮佛領域的文明。
為鞏固文明敬香成果,在普陀山佛教協會的大力支持下,普陀山深入開展文明敬香的環保和消防安全宣傳,制訂規定禁止大殿內燃點香棒,認真做好“文明敬香”宣傳解釋工作,在各寺院出示文明敬香公告牌,安排解説人員,宣傳燒香禮佛的正確理念,清禁蠟灶(臺),禁燒蠟燭,提倡燒三支清香,講清燒高香、濫燒香的危害,揭露鼓動濫燒香、賣高香的欺騙性,引導大家理性敬香、文明敬香,起到了移風易俗、引導正信、凈化人心的作用。下步,我們還將組織開展寺院禮佛培訓班,重點對普陀山的景點導遊進行文明禮佛培訓,通過導遊宣傳,來提高文明禮佛、文明敬香的知曉率,從而促進景區敬香文明的發展。
峨眉山—樂山大佛風景名勝區
2008年11月,樂山市對峨眉山景區和樂山大佛景區進行全面整合,成立了峨眉山—樂山大佛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在景區內行使縣級人民政府相關管理職能。峨眉山—樂山大佛是我國首批國家級重點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遺産,其中,峨眉山是中國四大佛教名山之一、國家首批5A級旅遊景區和全國文明風景旅遊景區。目前,景區內共有宗教活動場所30處,其中:峨眉山景區佛教活動場所27處、天主教固定處所1處;樂山大佛景區佛教活動場所2處;景區內共有全國重點佛教寺廟6處(峨眉山景區5處、樂山大佛景區1處)。
近幾年來,樂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景區宗教工作,在峨眉山、樂山大佛風景區設立了政府宗教工作部門,在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依法負責景區內的宗教事務工作。我們通過加強領導,強化機制,明確責任,狠抓落實,深入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積極引導規範景區宗教旅遊場所進香活動,確保了景區旅遊管理與宗教活動相互促進、共同發展。我們的做法和體會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從積極貫徹黨的宗教政策入手,切實加強對宗教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我委對宗教工作高度重視,按照“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基本方針,以及黨的十七大提出的“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中的積極作用,正確對待和處理宗教問題和協調宗教事務”的要求,對景區宗教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和統一管理。我委嚴格按照黨的宗教政策和國家的宗教法規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積極支持宗教工作部門工作,使宗教活動在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範圍內有序進行,有序發展。
二、從積極維護宗教團體合法權益入手,努力促進旅遊管理與宗教活動有機融合。在實際工作中,我委把維護宗教團體的合法權益作為落實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和《風景名勝區條例》的重要手段。一是加強宣傳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宗教團體相關人員學習黨的大政方針、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景區各類爭優創先活動的知識和要求,使他們充分了解自身的權益,自覺履行自身義務,真正融入社會、關心景區、服務旅遊。二是注重協調配合。積極支持和配合宗教團體工作,比如在峨眉山佛教協會舉行重要法會或大型活動時,景區公安、交通、宗教、旅遊等有關部門按照管委會的要求,積極配合,熱情服務,確保活動規範、安全、有序。三是規範講解行為。通過對景區內導遊、講解員進行宗教法規和宗教基本知識的培訓,進一步規範講解內容,為規範香客、遊客到宗教旅遊場所文明進香、文明禮佛打下了基礎,有效維護了宗教活動場所的聲譽。
三、從積極創新旅遊市場管理入手,切實加強對旅遊經營活動的監管和引導。加強對旅遊市場運行的引導和監管,建立健全誠信經營體系,培育健康有序的旅遊市場,是確保宗教旅遊場所文明進香的重要環節。為此,我們認真宣傳貫徹《風景名勝區條例》和《四川省旅遊條例》,依法履行政府對旅遊市場的管理職能,加強對旅遊市場的監管。2007年以來,市旅遊局和景區管委會聯合開展誠信旅遊體系建設,重點圍繞“誠信樂山,誠信旅遊”建設為目標,積極開展“三優一滿意”(優美環境、優良秩序、優質服務、遊客滿意)活動,建立旅遊質量等級評定體系,引導旅行社、宗教場所、星級飯店誠信經營、文明經營。同時,我們重點加大了對旅行社的監管力度,在市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成立了旅行社聯合體,對全市旅行社實施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統一結算,使旅行社之間形成了利益共享、風險共擔、責任共盡的統一聯合體,最大限度地減少旅行社之間因惡性競爭所産生的進香活動中的違規經營行為,有效地凈化了宗教旅遊場所進香活動的管理環境。
四、從積極規範香燭市場管理入手,全力推進香燭生産經營有序發展。2004年前,景區宗教活動場所在香燭宗教用品上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問題,主要是香燭的原料不環保、標準不規範、價格不統一、購香渠道無序,香客和遊客反映較多。針對以上問題,我委尊重佛教教義,積極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峨眉山佛教協會召開座談會,宣傳安全環保規定,統一思想認識,規範生産經營行為,使景區宗教旅遊場所進香活動做到“三統一”,即統一進貨、統一標準、統一價格,經營秩序徹底改觀。特別是在香燭的生産環節,我委從促進景區旅遊事業發展出發,從促進景區內農村經濟發展出發,積極協調引導峨眉山佛教協會關心景區村民生産生活。2002年,景區村民退耕還林戶入股辦起了香燭廠,峨眉山佛教協會積極扶持香燭廠發展,景區有關部門加強對生産銷售環節的監管,此舉既規範了進貨渠道,又達到了宗教旅遊活動與農村經濟發展共同發展的目的。
五、從積極發揮宗教團體作用入手,努力規範和引導遊客文明進香活動。宗教團體是進香活動管理的主體,其主體作用發揮的如何,是影響文明進香的關鍵所在。為此,我委在積極引導宗教團體在文明進香中發揮作用上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引導”。充分發揮佛教協會、場所聯絡廣大遊客和信眾的優勢,利用宣傳資料和日常佛事活動,加強宣傳和介紹,用佛教教義正確引導進香。二是“監管”。景區宗教工作部門嚴格依法監管,堅決杜絕佛教場所香燭宗教用品承包經營現象發生,堅決制止借教斂財、禍害群眾的行為發生。三是“提升”。積極鼓勵、支持、倡導發揮宗教文化的特色,開展一些綜合性、組合性的旅遊項目,增強吸引力、參與度和體驗性,從不同角度滿足遊客和信教群眾精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