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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通知印發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實施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10日   來源:環境保護部網站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文件
環辦〔2009〕88號
關於印發《全國環保系統2008—2012年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建設高素質的環保幹部隊伍,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2008-2012年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的實施意見》(中組發〔2008〕22號)的要求,現將《全國環保系統2008-2012年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進一步推動環保系統大規模培訓工作的開展。

    附件:全國環保系統2008—2012年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實施意見

二○○九年七月八日

    附件:

全國環保系統2008—2012年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建設高素質的環保幹部隊伍,按照中央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會議要求,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2008-2012年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的實施意見》(中組發〔2008〕22號),現就全國環保系統2008-2012年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推動環境保護三個歷史性轉變為原則,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環保新道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按照《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和《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的要求,緊緊圍繞“十一五”期間環保工作目標與重點和《2006-2010年全國環保幹部教育培訓規劃》的總體任務,以堅定理想信念、增強環境管理本領、提高環境保護促進科學發展的能力為目標,把提高幹部教育培訓質量和效益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積極推進幹部教育培訓改革創新,堅持幹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實施全覆蓋、多手段、高質量的培訓,推動學習型部門、學習型機關建設,使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更好地為科學發展服務、為環保事業服務、為幹部健康成長服務。

    (二)總體目標

    全國環保系統處級以上幹部(含處級)每年參加脫産培訓時間一般不少於110學時,5年內累計參加脫産培訓的時間達550學時以上;其他幹部每年參加脫産培訓的時間不少於100學時。通過教育培訓,使廣大環保幹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堅定,科學文化素質、業務素質、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明顯提高;勤奮好學、學以致用的學風進一步弘揚;推動環保歷史性轉變、探索中國特色環保新道路的本領不斷增強;幹部教育培訓理念、培訓方式、培訓管理、培訓制度和培訓手段的改革創新不斷推進,使培訓工作與科學發展觀要求相適應、與環保事業發展相適應、與環保隊伍建設需要相適應、與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相適應,進一步完善環保幹部教育培訓體系,在新的起點上實現環保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新發展。

    二、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

    (一)主要任務

    新一輪大規模培訓幹部要圍繞黨的十七大確立的重大理論觀點、重大戰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來開展,按照全面推進環保歷史性轉變、探索中國特色環保新道路、建設生態文明奮鬥目標的新要求來謀劃。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幹部,深入進行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培訓,突出抓好科學發展觀教育培訓,著力提高各級領導幹部領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的本領,提高環境保護促進科學發展的能力;堅持用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培訓幹部,著力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本領;堅持用生動的實踐案例和新鮮經驗培訓幹部,著力提高推動環保事業發展的開拓創新本領;要進一步加強環保業務知識、專業技能培訓,著力提高幹部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要進一步加強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引導幹部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著力提高幹部改造主觀世界、拒腐防變的能力。

    新一輪大規模培訓幹部要以各級領導幹部為重點,按照分級分類和全員培訓的原則,整體推進各級黨政幹部、國有大中型環境監控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幹部把握全局、依法行政、科學管理、帶好隊伍、開拓創新等方面的能力;要抓緊環保工作急需人才培養,努力保障環保中心工作需要和重大任務的完成;要把環保教育培訓工作的著眼點、著力點和著重點放在基層,全面提高基層幹部的綜合素質和崗位技能;要切實加強培訓機構建設和培訓者培訓,努力提高培訓質量和效果。把幹部教育培訓的普遍性要求與不同類別、不同層次、不同崗位幹部的特殊需要結合起來,不斷增強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

    新一輪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在學風建設上,要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風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組發〔2008〕23號)要求,堅持理論聯絡實際,教育廣大幹部不斷提高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做到理論與實踐、學習與運用、言論與行動相統一。嚴肅培訓紀律,切實加強管理,牢記“兩個務必”,厲行勤儉節約,防止和杜絕鋪張浪費。

    (二)重點工程

    ——黨政領導幹部培訓工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要求,地方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對環保工作的認知程度,決定對環保工作的重視程度。按照中組部要求,重點加強對地方各級黨政領導幹部的環保培訓,特別是“一把手”和分管環保工作的領導。著力開闊他們領導環保事業科學發展的視野、思路和胸襟,切實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開拓創新、駕馭科學發展全局、環境與發展科學決策、環境危機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著力增強他們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領導和推動科學發展的本領。

    環境保護部和中組部每年聯合舉辦3-4期黨政領導幹部專題研究班;和有關共建省、市或自治區聯合舉辦3-4期黨政領導幹部專題研究班。每年安排300名左右地、市級黨政主要幹部參加環保專題培訓班。

    各省環保廳(局)應積極和當地組織部門聯絡,加大各地黨政領導幹部培訓力度。

    ——環保局長崗位培訓工程。不斷增強各級環保局長把握全局、依法行政、科學管理、帶好隊伍、開拓創新等方面的能力。環境保護部負責省(市或自治區)級和地市級環保局長崗位培訓;省環保廳(局)負責縣級環保局長崗位培訓。

    環境保護部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舉辦省級環保廳(局)長崗位培訓;每年舉辦4期左右地市級環保局長崗位培訓,每年調訓300人左右,力爭5年內將地市級環保局長輪訓一遍。在每年的地市級環保局長崗位培訓班中,安排1-2期主要針對新任職的領導幹部開展培訓。

    ——環境監測站長和環境監察機構負責人崗位培訓工程。以推進“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和完備的執法監督體系”建設為重點,大力開展環境監測預警、監督執法等業務培訓,著重加強各級環境監測站長的管理能力和業務水平,提高環境監督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水平,促進環境監測和監督執法工作的標準化建設。原則上環境保護部負責省(市或自治區)級和地市級環境監測站長和環境監察機構負責人崗位培訓;省環保廳(局)負責縣級環境監測站長和環境監察機構負責人崗位培訓。

    環境保護部每年舉辦4期省級或地市級環境監測站長專題研究班,每年調訓250人左右,力爭5年內將地市級監測站長輪訓一遍。每年舉辦10期各類環境監督執法崗位培訓班,重點培訓國家和省級環境監察機構工作人員、部分地市級環境監察骨幹和各級環境監察機構負責人,5年計劃培訓10000人次以上。

    ——環保公務員培訓工程。根據工作需要,環境保護部每年安排25名左右司局級幹部參加中組部舉辦的各類幹部調訓;每年舉辦司局級、處級幹部專題研討班;及時組織處級領導任職培訓班,確保新晉陞處級領導職務人員在提任後1年內完成任職培訓。鼓勵在職公務員參加在職學歷(學位)教育。

    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公務員的培訓管理,紮實、規範地開展公務員培訓,切實提高綜合素質和崗位工作能力。

    ——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程。強化對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科研、環境法制、環境標準與信息統計、環境宣傳教育和國際合作等專業技術幹部的培訓;著力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註冊核安全工程師、註冊環保工程師等職業資格的繼續教育培訓;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強對環境標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環保産業資質、有機食品認證評審人員、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人員等環保領域社會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嚴格上崗標準,堅持培訓與考核相結合,確保環保從業人員素質。

    環境保護部每年根據工作需要,將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納入每年的全國環保培訓計劃。五年計劃培訓175000人左右。各級環保部門應將本地區本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納入計劃統一管理。

    ——重點環保監控污染企業環境監督員培訓工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提出的“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實施職業資格管理”的決定要求,在對國家重點監控污染企業實行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的基礎上,加大環境監督員培訓力度。

    ——適度開展有針對性的境外專題培訓。按照以我為主、為我所用、趨利避害、更有成效的方針,圍繞調整産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探索中國特色環境保護新道路、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合作,重點組織環保法規、污染防治、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監督執法、國際履約等專題培訓;安排重要崗位、關鍵崗位和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領導幹部到境外知名大學和研究機構參加專業對口學習培訓。

    三、改革創新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科學的管理機制

    認真貫徹落實《幹部教育培訓條例(試行)》,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幹部教育培訓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水平。要不斷更新培訓理念,轉變職能,培訓主管部門要由側重微觀管理向側重宏觀管理轉變,由管具體事務向管方向、管政策轉變,切實加強整體規劃、宏觀指導、協調服務、督促檢查和制度規範;要統籌安排培訓任務,提高培訓計劃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切實解決有的幹部重復培訓、有的幹部多年不訓和重要幹部調訓難的問題;要根據環保事業發展和環保組織建設的需要,逐步建立明確的分級分類崗位管理體系和與之相適應的課程,以便不同崗位的環保幹部接受相應的培訓;要理順管理關係,進一步明確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與培訓機構、幹部所在單位的職責分工,充分調動各方面支持和參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積極性,形成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科學規範、有序高效的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體制。

    (二)建立開放競爭、優化統籌的辦學體制

    進一步加強培訓機構建設,逐步建立環保幹部教育培訓機構準入制度,科學制定準入標準,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優質培訓資源納入環保幹部教育培訓體系,形成分工明確、佈局合理、優勢互補、相互促進、特色鮮明的環保幹部教育培訓新格局。適度利用境外優質培訓資源開展合作培訓。

    逐步試行培訓項目管理制度,引入競爭擇優機制。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根據培訓需要,定期確定培訓項目,向各類幹部教育培訓機構開放,擇優選定承辦機構。幹部所在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以自主選擇培訓機構,自主安排幹部培訓。引導教育培訓機構開發環保特色培訓項目,加強專業化建設,擇優確定承擔培訓項目的培訓機構,不斷激發培訓機構改進培訓管理、提高培訓質量和效益的動力。

    (三)深化環保幹部教育培訓教學改革

    牢固樹立按需培訓的理念,加強培訓需求調研,深入研究環保事業發展對幹部隊伍素質和能力的新要求,把培訓需求調研和分析作為制定培訓計劃的科學依據,努力實現組織需求、崗位需求和個性需求的統一。改進培訓計劃生成方式,建立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培訓機構和幹部所在部門培訓計劃協調會商機制。

    堅持分級分類培訓,及時更新培訓內容。由一般性輪訓為主向專題培訓為主轉變,科學設置班次和培訓時間;針對環保理論和實踐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不斷完善培訓課程,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創新培訓方式和手段。根據不同對象和培訓內容,選擇講授式、研究式、案例式、體驗式等不同教學方法,進一步增強教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大力推廣網絡培訓、遠程教育和在線學習,提高培訓的覆蓋面和資源利用率。環境保護部將探索建立遠程教育培訓管理平臺。各省(區、市)環保部門可在門戶網站建立網上培訓學院,也可以委託所屬培訓機構建立專門遠程培訓網站,開展本地區環保幹部的在線培訓、考試和培訓管理。

    加強對教師教學質量的考核,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授課效果評估制度,加強對評估結果的科學分析。著重從培訓需求調研、培訓項目設計和論證、課程研發、課程實施、教學督查,學員評教、項目評估等環節,進一步規範教學管理。建立動態師資庫。

    (四)推行幹部自主選學

    堅持和完善組織調訓制度,大力推行幹部自主選學,把組織對幹部的學習要求與幹部的培訓需求結合起來,建立自主選學與組織調訓相結合的幹部參訓機制。各級環保部門要從實際出發,逐步完善和推廣幹部自主選學,有條件的地方,對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文化素養和技能訓練類培訓,應逐步加大幹部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培訓時間的力度。幹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和培訓機構要在培訓需求調研的基礎上精心設計供幹部自主選學的教育培訓項目,定期公佈信息,同時明確有關要求,加強管理。

    (五)建立健全考核激勵機制

    各級環保部門要在當地組織部門的指導下,堅持客觀公正、突出重點、重在激勵、務求實效的原則, 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幹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辦法,開展考核工作。

    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直接管理的領導班子開展教育培訓情況的考核,重點是所在單位開展幹部教育培訓總體情況和幹部教育培訓的基礎工作、管理工作、改革創新等綜合情況,並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年終綜合考核的主要內容,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領導班子要根據考核結果,認真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不斷加強和改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對各級環保領導幹部培訓情況考核的內容,重點是參加教育培訓期間的表現、學習成績和黨性鍛鍊以及運用理論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情況。要將幹部的教育培訓情況作為幹部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陞的重要依據之一,把幹部教育培訓作為培養幹部、發現幹部、考察識別幹部的重要渠道。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作用工作條例》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的有關規定,對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教育培訓要求的幹部,應在提任後1年內完成培訓。

    (六)形成專兼結合、對外開放的幹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

    切實加強對培訓者的培訓,著力培養一批思想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教學科研骨幹。建立業務進修、實地調研、挂職鍛鍊相結合的知識更新機制,提高教師培訓設計、組織和管理能力。建立開放式的教學人才庫,聘請理論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的黨政領導幹部、專家學者、業務骨幹和基層一線優秀幹部擔任兼職教師,鼓勵主要領導幹部到培訓班講課或作報告。探索建立全國和省(區、市)環保系統教育培訓師資庫,實現資源共享。探索建立符合幹部教育培訓特點的師資隊伍考核評價體系,優化師資配置,集聚和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充實環保幹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

    (七)推進培訓資源優化調整

    鼓勵幹部教育培訓機構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協作辦學關係,加強交流與合作,促進優勢互補和資源共享。培訓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幹部教育培訓機構的指導管理,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促進培訓資源的優化配置和整合。

    四、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統籌規劃

    各級環保部門要把新一輪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擺上重要位置,納入工作規劃,統籌安排,整體部署,明確責任。主要領導幹部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加強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領導,正確處理工學矛盾,及時研究解決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重大問題。要建立健全各級環保部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協調和指導。環境保護部將依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緊密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新形勢下環保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規定,進一步推進環保部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

    (二)各負其責,齊抓共管

    各級環保培訓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牽頭抓總、綜合協調的職責,加強對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和幹部教育培訓改革創新的指導,努力為基層和廣大幹部服務,不斷提高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水平。各業務管理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各自業務系統幹部的專業培訓。幹部教育培訓機構要充分發揮在大規模培訓幹部中的作用,做幹部教育培訓改革創新的探索者和實踐者。幹部所在部門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積極組織實施本部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明確學習要求,提供相應保障,積極推動幹部在職學習,通過舉辦專題講座、輔導報告、短期培訓等活動,創建學習型組織,落實全員培訓的要求。

    (三)加大投入,健全隊伍

    加大對幹部教育培訓的經費投入,按照《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的要求,將幹部教育培訓經費列入年度預算,隨著財政收入增長逐步提高,作為隊伍建設考核的重要標準,保證大規模培訓幹部的要求落到實處。各級環保部門要根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發展需要,健全幹部教育培訓管理機構,保證足夠的人員編制,充實必要的工作力量。抓好幹部教育培訓管理者的教育培訓和實踐鍛鍊,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環保幹部教育培訓管理者隊伍。

    (四)督促檢查,狠抓落實

    幹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情況的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總結和推廣幹部教育培訓改革創新的新鮮經驗和有效做法。要加強宣傳,進一步形成領導重視、幹部需要、各部門支持的教育培訓工作良好氛圍,推動大規模培訓幹部工作深入有效開展,促進環保工作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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